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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就业惠民政策 筑牢民生保障底线——双塔区就业创业政策解读
更新日期:2026-05-15 信息来源:双塔区委宣传部 浏览:


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郑国武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以深化政务公开为抓手,全力推动就业创业政策精准落地、高效直达,筑牢民生保障底线,实现稳企业、保就业、惠民生、促发展目标。

  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从惠企、惠民两大板块出发,详细解读双塔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助力市场主体和群众精准享受政策红利。

  惠企扶持政策共六项:一是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部分和单位为其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补贴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6个月。二是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社保补贴。三是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从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定额扣减相关税费,对招用重点群体人员的企业,按每人每年7800元给予税费减免。四是青年就业见习补贴。接收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的就业见习单位,见习期满留用率50%及以下的,每人每月补贴1500元;留用率超过50%的,每人每月补贴2300元。五是创业场地补贴。根据实际租赁期限,每月补贴400元,最长不超过24个月。六是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首次在双塔区内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成功申领创业担保贷款的,每人补贴3000元。

  惠民保障政策共四项:一是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经认定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实现灵活就业后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最长不超过12个月。二是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24个月。三是高校毕业生留朝来朝生活补贴。用人单位与应届毕业生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满6个月社会保险费的本科生,给予为期3年、每年5000元的生活补贴。四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可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相关业务。政策详情及申报指导,可随时拨打服务热线:3990510,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将全程提供专业服务。

  (文字:李知霖 视频:李知霖)

  (责任编辑:刘治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