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区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及资源化利用全流程管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保障住建领域工程建设有序推进,《朝阳市双塔区建筑垃圾排放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正式印发实施。现就《方案》核心内容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与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区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住建领域项目持续推进,建筑垃圾产生量逐年增长。部分区域存在建筑垃圾乱堆乱放、违规运输、消纳处置不规范等问题,不仅影响市容环境,还存在交通安全、生态环保等隐患。《方案》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破解我区建筑垃圾管理难题、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现实需要。通过明确治理目标、压实责任分工、细化管控措施,构建“源头减量、过程管控、末端消纳、循环利用”的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助力我区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方案》的核心治理目标
实现建筑垃圾排放管理规范有序,建筑垃圾违法违规运输、利用和处置问题显著减少。构建完善的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推动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的实现。
三、《方案》的主要任务
(一)严格备案审批与核准
1.全面落实房屋建筑、拆除等工程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备案、核准制度。住建部门督促工程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依据相关规定编制并备案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方案需明确建筑垃圾运输量、运输线路、运输时间、运输责任、消纳场所等内容,并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运输车辆签订运输合同,严禁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运输,杜绝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
2.针对依法无需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零散施工项目,如店面装修,供排水、电力、燃气、通信等管线管道施工,绿化施工,道路及交通设施维修,市政工程维修,居民住宅装饰装修等,相关责任人(单位)应当落实运输计划报备制度,实行闭环管理。行业部门加大对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和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的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建筑垃圾的种类、数量和流向等情况可追溯、可查询,并推动信息共享。
(二)明确备案主体及流程
1.备案主体:新建、改(扩)建工程,施工单位(总包单位为主,无总包则由直接签约的施工单位分别备案);拆除工程,实施单位负责备案。
2.备案流程:凌凤街道辖区施工单位开工前向双塔区住建局提交《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含工程概况、垃圾种类、减量措施、运输合同等),材料齐全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10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意见。备案通过后,施工单位3个工作日内在工地设置《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信息公示牌》,确保信息透明。备案内容变更时,需3个工作日内向原备案部门申请调整。
除凌凤街道外其余8个街道,施工单位开工前向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规划与建设大队提交《建筑垃圾处理方案》。
4个乡镇,施工单位开工前向城建所提交《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含工程概况、垃圾种类、减量措施、运输合同等),材料齐全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10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意见。备案通过后,施工单位3个工作日内在工地设置《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信息公示牌》,确保信息透明。备案内容变更时,需3个工作日内向原备案部门申请调整。
(三)明确工作职责
1.住建部门:作为牵头部门,统筹协调凌凤街道片区建筑垃圾排放治理工作。
2.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建筑垃圾的日常管理,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确保建筑垃圾处理符合规定。
3.物业管理: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小区装修垃圾管理责任人,设置装修垃圾暂存点,监督业主遵循“谁产生、谁付费”原则,统一清运至消纳场。
4.执法联动:住建、综合执法、街道联合开展专项整治,严格打击未经备案、核准擅自处置行为,切实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严防偷倒乱倒,落实监管闭环。
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双塔区住建局
解 读 人:修忠有
联系电话:0421—2856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