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事项(20251227)
更新日期:2025-12-27 信息来源:区人社事务服务中心 浏览: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家庭所有成员无任何经济来源)

  ①同一家庭内所有成员,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

  ②同一家庭内所有成员,提供失业证原件及失业证首页、失业情况登记页复印件各一份。

  ③社区公示,公示盖社区章;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开始时间为失业登记后一天。

  ④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表3份,公示后由社区、街道盖章经办人签字和认定人员签字。

  ⑤城镇零就业家庭内所有成员阅读《零就业家庭认定承诺书》后,签字按手印。

  2.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①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失业证原件,失业证首页及失业情况登记页复印件各一份

  ③社区公示,公示盖社区章;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开始时间为失业登记后一天。

  ④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表3份,公示后由社区、街道盖章经办人签字和认定人员签字。

  ⑤低保证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3.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

  ①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失业证原件,失业证首页及失业情况登记页复印件各一份。

  ③社区公示,公示盖社区章;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开始时间为失业登记后一天。

  ④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表3份,公示后由社区、街道盖章经办人签字和认定人员签字。

  ⑤本人养老保险自然年度账户信息单一份。

  4.残疾人

  ①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失业证原件,失业证首页及失业情况登记页复印件各一份。

  ③社区公示,公示盖社区章;公示为五个工作日,开始时间为失业登记后一天。

  ④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表3份,公示后由社区、街道盖章经办人签字和认定人员签字。

  ⑤残疾证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5.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①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失业证原件,失业证首页及失业情况登记页复印件各一份。

  ③社区公示,公示盖社区章;公示为五个工作日,开始时间为失业登记后一天。

  ④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表3份,公示后由社区、街道盖章经办人签字和认定人员签字。

  ⑤有离婚证;离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被抚养子女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无离婚证:离婚协议或《离婚民事判决书》、未成年子女户口簿。

  丧偶人员提供《结婚证》《死亡证明》、未成年子女户口簿。

  6.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

  ①夫妻双方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失业证原件,失业证首页及失业情况登记页复印件各一份。

  ③社区公示,公示盖社区章,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开始时间为失业登记后一天。

  ④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表3份,公示后由社区、街道盖章经办人签字和认定人员签字。

  ⑤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⑥部队开具的军官现役证明、家属随军证明。

  7.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

  ①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失业证原件,失业证首页及失业情况登记页复印件各一份。

  ③社区公示,公示盖社区章;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开始时间为失业登记后一天。

  ④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表3份,公示后由社区、街道盖章经办人签字和认定人员签字。

  ⑤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需提供优抚相关证明。

  8.烈属

  ①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失业证原件,失业证首页及失业情况登记页复印件各一份。

  ③社区公示,公示盖社区章;公示为五个工作日,开始时间为失业登记后一天。

  ④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表3份,公示后由社区、街道盖章经办人签字和认定人员签字。

  ⑤烈属提供证明烈属身份的相关证明。

  9.连续失业1年以上且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适应工作累计3次以上仍未就业的人员。

  办理地址: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三楼就业窗口

  联系电话:0421-3990512


  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