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事项信息公示(20250724)
更新日期:2025-07-24 信息来源:双塔区卫生健康局 浏览: 次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相对人地址 |
处罚案由 |
案件名称 |
决定文书编号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立案时间 |
处罚时间 |
处罚部门 |
1 |
双塔区诗梵减肥美容养生店 |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光明街二段3-1号22C号1北数第一户室、2北数第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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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双塔区诗梵减肥美容养生店(经营者:赵岩)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朝双卫公罚〔2025〕001号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朝阳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 |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500元 |
2025.06.12 |
2025.07.01 |
朝阳市双塔区卫生健康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