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行政处罚(20240108)
					
					
						更新日期:2024-01-08 信息来源:双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 次
					
					|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相对人地址 | 处罚案由 | 案件名称 | 决定文书编号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立案时间 | 处罚时间 | 处罚部门 | 
| 1 | 双塔区冯强香水店 |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黄河路三段2号万达广场1FJY-BX-012 | 经营标注虚假信息标签化妆品及无中文标签化妆品 | 双塔区冯强香水店经营标注虚假信息标签化妆品及无中文标签化妆品案 | 朝双市监罚字﹝2023﹞8号 | 经营标注虚假信息标签化妆品及无中文标签化妆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 | 罚款1万元,没收0.032万元 | 2023年5月27日 | 2023年7月5日 | 朝阳市双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