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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我市这些补助标准执行新政
更新日期:2024-06-30 信息来源:朝阳发布 浏览:

  记者近日从市民政部门获悉,我市将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

  从2024年7月起开始执行新政,新政主要内容为: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96元提高为每人每月705元;城市低保边缘家庭标准按低保标准的1.5倍执行,调整为每人每月1058元。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6684元提高到7056元;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标准按低保标准的1.5倍执行,提高到10584元。

  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与低保标准同步提高,按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905元提高到917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年8700元提高到9180元。

  孤儿养育标准与低保标准同步提高,集中供养孤儿提高到1980元/人/月;散居孤儿提高到1643元/人/月。

  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分档按746元、698元、646元、597元执行。

  新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从2024年7月起执行。我市户籍,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和个人都在执行新政策范围内。全市低保标准提高,将进一步提高全市的救助保障水平,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杨柳 李树军)

  (责任编辑:刘治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