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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塔区所有药店请注意!处方药管理专项整治启动!
更新日期:2026-09-29 信息来源:双塔区委宣传部 浏览: 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部署,压实零售药店主体责任,守住群众用药安全底线,双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药品经营合规风险郑重提示:

近期,省、市两级药品监管部门对我市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走访调查,在我市部分零售药店发现处方药管理方面存在突出隐患,包括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伪造处方、电子处方系统自动签名导致处方审核流于形式、药品计算机管理系统不符合规范等问题。

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处方药销售管理是监管的重中之重。

一、执业药师不在岗→立即停售处方药

严禁“挂证”“虚岗”“代岗”。执业药师不在岗,坚决暂停销售处方药。

二、无处方、假处方→一律不得销售

坚持无处方不售、处方不实不售、药师未审核不售。坚决杜绝伪造、编造、套用处方行为。

三、电子处方严禁“系统代审核、自动签名”

不得依靠系统自动签名、自动完成处方审核,处方审核必须由在岗执业药师真实履职、全程可追溯,杜绝审核走过场。

四、计算机管理系统必须合规可用

保障系统质量管控、处方留存、数据追溯功能正常运行;不符合规范的系统要立即整改。

五、自查整改必须真实彻底

各药店要对照上述隐患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台账、立行立改。严禁纸面整改、虚假整改、台账造假。凡整改不到位、弄虚作假的,依法顶格处罚。

六、严格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

各药店是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经营,对自身经营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双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开展全覆盖专项排查整治,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力、弄虚作假的药店,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并纳入重点监管,实施联合惩戒。

请全区零售药店高度警醒、迅速自查、从严落实,坚决消除处方药安全风险隐患!


双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