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百姓关注
双塔区:检军联动暖人心 司法救助护英雄
更新日期:2026-08-05 信息来源:双塔区委宣传部 浏览: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发布一批加强司法救助协作的典型案例,双塔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退役军人李宝良国家司法救助案从全国众多案例中脱颖而出,入选典型案例并予以推广。这一殊荣不仅是对双塔区司法救助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标志着双塔区在深化检军协作等实践中取得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充分彰显了双塔区以法治力量守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以检察担当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的积极成效。

见义勇为致重伤

退役老兵陷困境

  李宝良,男,1956年出生,1976年至1979年服役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

  2024年8月7日14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某因琐事与耿某芬发生争执,当众辱骂并踹倒耿某芬。李宝良上前制止,张某持水果刀将其腹部刺伤。经鉴定,李宝良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案件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移送审查起诉,双塔区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12月以故意伤害罪对张某提起公诉。2025年3月,双塔区人民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2025年8月,李宝良另行提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民事诉讼,同年10月,法院判令张某赔偿其医疗费等各项损失。

  案发后,李宝良因重伤住院,治疗费用均为借款筹措,因经济拮据被迫提前出院,仍需针对持续性创口疼痛、便血等后遗症进行二次手术及康复治疗,相关费用无力承担。被告人张某无业,至今未作任何赔偿。李宝良年近七旬,独居生活,经济条件较差,家庭陷入困境。

联动履职聚合力

精准救助纾民困

  双塔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张某故意伤害案期间,发现被害人李宝良系退役军人,初步研判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将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办理。

  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经调查核实认为,李宝良因案致困,符合《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七条所规定的救助情形,且系退役军人,属检察机关重点救助对象,遂决定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报请朝阳市人民检察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审批同意,检察机关开辟“绿色通道”,加快案件办理进度,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有效缓解其就医的急迫需求。

  为进一步提升综合帮扶效能,检察机关将司法救助情况通报双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协同落实多元救助措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李宝良纳入常态化帮扶体系,按年度发放专项生活补助;相关部门依规启动“见义勇为”认定程序,颁发奖励金,并落实政府安置保障住房;区民政局发放大病临时救助金,协调医疗机构持续关注其康复状况,减免后续医疗费用,定期组织健康体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对其军龄工龄计算及退休金核算进行专项研究,依规提升保障水平;检察机关依托“护民·朝阳”党建品牌,将李宝良列为党建帮扶对象,发动检察干警及爱心企业捐赠款物。

多元帮扶显实效

崇德向善扬正气

  司法救助案件办结后,朝阳市、双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检察机关多次开展回访,送去慰问物资。回访中,李宝良动情地表示:“当初挺身而出,只是出于一名老兵的本能,从未想过任何回报。没想到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检察院和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同志们把我当成亲人一样,不仅送来了救助金,还帮我解决了住房、医疗这些最实际的问题。党和政府没有忘记我们这些老兵,这份关怀无比珍贵。”

  记者感言

    检察为民,守护正义;拥军优属,温暖人心。本案中,检察机关精准发现救助线索,开辟“绿色通道”加速办理,有效缓解了当事人的就医困难;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密切协作,接续开展常态化帮扶、医疗救助、住房安置等多元举措,为见义勇为的退役军人撑起法治“暖心伞”。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退役军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当英雄陷入困境,司法救助不应缺位,社会关爱更不能缺席。双塔区委、区政府始终把退役军人的冷暖挂在心头,统筹各方资源予以重点保障;民政、人社等部门各司其职,从大病救助、军龄工龄核算到养老保障水平提升,精准回应急难愁盼;社会各界爱心力量也纷纷伸出援手,帮助老人渡过难关。

  一项项务实举措,一次次暖心帮扶,汇聚起关爱英雄的强大合力,充分彰显“拥军优属”等工作的法治担当与治理温度。

  (杨光)

  (责任编辑:刘治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