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双塔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调整区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河长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河长制办公室及规范河长设置的通知(朝双河办发〔2026〕2号)
更新日期:2026-07-06 信息来源:双塔区水利局 浏览: 次
区河长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乡(镇)街河长制办公室:
按照市河长办有关要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就调整区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河长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河长制办公室及规范河长设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
区总河长:高 飞 区委书记
宋家宝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总河长(河长):王 帅 区委常委、副区长
大凌河流域区级河长由分管水利工作和生态环境工作的区领导王帅担任。
二、区河长制联席会议
召集人:王 帅 区委常委、副区长
成 员: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区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双塔分局、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双塔分局、区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双塔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双塔分局等单位主要领导。
三、区河长制办公室
主 任:王 帅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主任:周显尧 区水利局局长
副主任: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区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双塔分局、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双塔分局、区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双塔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双塔分局等单位分管领导。
四、规范河长设置有关事项
我区实行区级双总河长制,区级总河长、河长实行接替制度,相关领导同志职位发生变动时,其河长职位由接替领导同志担任;接任河长未到位前,由副总河长直接履行相应河流河长职责。各乡(镇)街要比照区级模式设置本级河(段)长,并落实河长职位接替制度。
朝阳市双塔区河长制办公室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