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双塔区基本草原划定和优化
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区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双塔区基本草原划定和优化调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双塔区基本草原划定和优化调整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基本草原划定和优化调整工作,严格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巩固草原保护修复成果,科学规范开展基本草原划定调整和保护工作,确保基本草原划定调整的成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7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基本草原划定和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办草字〔2025〕163号)和《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省基本草原划定和优化调整工作的通知》(辽林草字〔2026〕3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格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统筹推进草原生态保护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以双塔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其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调查监测成果为基础,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和优化调整工作,到2027年底前,全面完成基本草原划定和优化调整工作,形成全区基本草原数据库,实现基本草原落地上图、矢量化管理,确保基本草原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筑牢辽西北生态安全屏障。
二、划定(优化调整)范围及技术标准
(一)划定(优化调整)范围
双塔区全域已划定的基本草原,以及符合划定(调入)条件的非基本草原。
1.下列非基本草原应当划(调)入基本草原:
(1)重要天然放牧场、重要打草场;
(2)人工牧草地,包括用于畜牧生产的人工草地、退耕还草地以及改良草地、草种基地;
(3)生态功能重要的草原,包括对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等具有特殊作用的草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的草原;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内的草原;
(4)修复治理区草原;
(5)草种繁育基地、草原科研及教学试验基地;
(6)其他依法应当划为基本草原的草原。
已落实草原确权承包但“三调”地类为非草地的草原,经省级林草主管部门评估确需划为基本草原的,应在国土年度变更调查中依法认定并变更为草地后划(调)入。同时,可预留一定面积的非基本草原作为基本草原储备区,用于后续占补平衡。
2.符合下列情形且确需调出的基本草原,须在确保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逐个图斑核实后依法依规调整:
(1)已依法取得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手续并实际改变用途的草原;
(2)经国务院批准同意的建设项目,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同意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和国防、外交建设项目等拟占用的草原;
(3)与国土空间规划矛盾显著或图斑过于细碎难以实施有效管理的草原;
(4)因历史原因或地类冲突误划为基本草原的草原。
对拟调出的基本草原,应逐图斑说明调出理由、依据及相应图件数据,并同步落实补充调入方案。
(二)技术标准
1.土地分类采用《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2.坐标系统采用“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3.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4.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
5.计量单位,面积计量单位采用平方米(m2),精确到0.01m2;面积统计单位为公顷(hm2),精确到0.01hm2;
6.面积求算,执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面积求算方法,或采用现地测量求算;
7.以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最终成果数据中的草地范围为底图;
8.划定和优化调整后的基本草原,单片最小面积原则上不小于10亩。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国有(营)草(牧)场、草种基地等基本草原,可不受单片最小面积限制。
三、技术路线
(一)准备工作
1.建立机构。在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区林草、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组成基本草原划定和优化调整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基本草原划定和优化调整工作的组织实施。
2.制定方案。由区林草局牵头负责制定基本草原划定和优化调整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工作任务、划定(优化调整)范围、技术路线、时间安排、组织实施及相关保障等。
3.人员组织。聘请有资质专业技术公司进行基本草原划定和优化调整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人员配合。
4.资料收集。收集整理基本草原划定和优化调整工作相关基础资料。主要包括:现有基本草原划定成果、林草湿荒普查、草原基况监测、草原健康与退化评估、已批准征占用草原、国土变更及其遥感影像、行政区划、国土空间规划及“三区三线”、国有(营)草(牧)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前后等数据资料。
(二)基本草原划定和优化调整
1.室内预判。以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最终成果数据中的草地和现有基本草原划定成果为基础,结合2025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按照基本草原划(调)入、调出原则要求,通过室内勾绘结合野外调绘形成划定(优化调整)预判图,并按照《基本草原划定和优化调整工作指南(试行)》规定的属性结构,初步构建(完善)基本草原基础数据库。
2.外业勘察。对拟划(调)入、调出图斑逐块核实。重点核实图斑边界、类型、面积、权属,以及相关区域的生态区位、生态功能和对草原畜牧业发展的影响,核实应划未划草原的理由和原因是否合理。
3.编制成果。结合室内预判和外业勘察结果,形成全区基本草原划定或优化调整初步成果。包括成果报告、成果数据、核查报告、区级专家论证意见及相关佐证材料等。
(三)检查验收
区级自验。区政府组织对辖区内新划(调)入和调出的基本草原地块开展全面自验。自验通过后,应将拟划定和优化调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市林业和草原局汇交成果,申请市级初验。
(四)成果管理
1.政府公告。省级终验通过后,由区政府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工作目的和依据、基本草原各类型面积和位置、保护措施等。
2.纳入“一张图”管理。将形成的双塔区基本草原划定和优化调整成果矢量数据落地上图,纳入自然资源“一张图”管理,确保全时全域可查可管。
3.档案管理。区林业和草原局对基本草原划定和优化调整工作形成的图件、资料、表格、报告等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形成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并存档。归档内容包括:基本草原划定和优化调整原始底图;以村或国有草原使用权单位为单位的基本草原登记表;基本草原数据汇总表;乡镇及全区基本草原分布图和矢量图;区政府基本草原划定(优化调整)公告;其他有关文件和资料等。
四、工作计划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6年5月—2026年6月)
1.组织准备。成立基本草原划定和优化调整工作专班,统筹协调相关工作。主要包括工作任务、划定(优化调整)范围、技术路线、时间安排、组织实施及相关保障等。
2.收集资料。收集整理基本草原划定和优化调整工作相关基础资料。主要包括:现有基本草原划定成果、林草湿荒普查、草原基况监测、草原健康与退化评估、已批准征占用草原、国土变更及其遥感影像、行政区划、国土空间规划及“三区三线”、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前后等数据资料。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6年7月—2026年9月)
1.室内预判。以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最终成果数据中的草地和现有基本草原划定成果为基础,结合2025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按照基本草原划(调)入、调出原则要求,通过室内勾绘结合野外调绘形成划定(优化调整)预判图,并按照《基本草原划定和优化调整工作指南(试行)》规定的属性结构,初步构建(完善)基本草原基础数据库。
2.外业勘察。对拟划(调)入、调出图斑逐块核实。重点核实图斑边界、类型、面积、权属,以及相关区域的生态区位、生态功能和对草原畜牧业发展的影响,核实应划未划草原的理由和原因是否合理。
3.编制成果。结合室内预判和外业勘察结果,形成区级基本草原划定或优化调整初步成果。包括成果报告、成果数据、核查报告、区级专家论证意见及相关佐证材料等。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6年10月—2026年12月)
区级自验。区级对辖区内新划(调)入和调出的基本草原地块开展全面自验。自验通过后,将拟划定和优化调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市级林草主管部门汇交成果,申请市级初验。
(四)成果管理阶段(2027年1月—2027年3月)
1.政府公告。省级终验通过后,由区人民政府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工作目的和依据、基本草原各类型面积和位置、保护措施等。
2.档案管理。区级林草主管部门对基本草原划定和优化调整工作形成的图件、资料、表格、报告等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形成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并存档。归档内容包括:基本草原划定和优化调整原始底图;以村或国有草原使用权单位为单位的基本草原登记表;基本草原数据汇总表;乡镇及区基本草原分布图和矢量图;区人民政府基本草原划定(优化调整)公告;其他有关文件和资料等。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成立基本草原划定(优化调整)工作专班,由区委副书记、代区长任组长,由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林业和草原局局长、市自然资源局双塔分局局长、区财政局局长、区发改局局长、区审计局局长、区工信局局长等部门及涉及草原的乡(镇、街、林场)主要领导为工作专班成员。负责全面落实组织协调全区基本草原划定(优化调整)工作,解决基本草原划定(优化调整)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属地管理,明确责任
草原实行属地化管理,区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全区基本草原划定(优化调整)技术指导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肩负起本行政区域内的草原管理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进度,落实工作任务,强化各项措施,确保基本草原划定(优化调整)工作顺利完成。
(三)完善队伍,加强管护
完善草原管理队伍建设,一是对草原管理有关工作人员进行草原法的学习培训,提高整体专业技术水平;二是对草管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草原管护责任及工作要求,提升其管护水平以及责任意识。
逐渐建立起一支成熟稳定、作风优良、有责任担当的草原管理队伍。
(四)过程管控,确保质量
把划定(优化调整)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摆在首要位置,严格执行“区级自验、市级初验、省级终验”的审查流程,加强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检查,确保成果与实地现状一致。会同各方力量,充实技术专家团队,加强技术培训与指导,确保划定(优化调整)数据真实可靠。
(五)先进手段,技术保障
充分运用无人机、卫星遥感、GIS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着力提升工作精度,实现精准落地上图与信息化管理。加强技术培训,确保各级技术人员熟练掌握技术标准、工作流程和数据库操作规程,提高业务能力。
(六)落实资金,保证进度
基本草原划定和优化调整工作关切全区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涉及面广、要求高,因此,为确保划定(优化调整)工作顺利推进,区财政积极筹措落实资金,保障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七)协调指标,确保平衡
双塔区地处城市核心,草原面积少,基本草原占比高,优化调整空间有限,应尽早协调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市域内指标调剂,以满足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基本草原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要求。
(八)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积极宣传基本草原划定和优化调整的重要意义、政策规定和保护要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争取农牧民和基层群众的理解支持,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基本草原的良好氛围。
附件:双塔区基本草原划定和优化调整工作专班
附件:
双塔区基本草原划定和优化调整工作专班
组 长:宋家宝 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副组长:刘治国 区委常委、副区长
成 员:武耀军 区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杜宝玉 市自然资源局双塔分局局长
李彬彬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树丰 区财政局局长
刘明宇 区审计局局长
潘建媛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刘国刚 市公安局双塔分局副局长
周显尧 区水利局局长
李文尚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 越 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局长
布海鹏 桃花吐镇人民政府镇长
昝中华 他拉皋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爱彬 孙家湾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 烨 长宝营子乡人民政府代乡长
王一涵 凌凤街道办事处主任
梁丙震 国有朝阳市凤凰山林场负责人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和草原局,全面负责行动指导协调等基本草原划定(优化调整)的具体日常工作。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刘治国任办公室主任,市自然资源局双塔分局局长杜宝玉、区林业和草原局局长武耀军任副主任,区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李晓雨、区林业和草原事务服务中心邹晓雨、刘林贺任办公室成员。工作专班及其办公室成员如遇工作职务调整,由新任职的同志自然接替履职。双塔区基本草原划定和优化调整工作结束后,工作专班自然解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