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双塔区十届人大七次会议《关于长宝村集中居住区缺照明需安装太阳能路灯的建议》答复的函
更新日期:2026-06-26 信息来源:双塔区政务公开办 浏览:

谢春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长宝村集中居住区缺照明需安装太阳能路灯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辽宁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该专项资金只能用于国家农村通油路工程以外的行政村内道路,包括行政村内自然屯与自然屯之间道路、自然屯内巷道及相应村内道路配套的桥梁、国有农(林)场属于村屯内的生活区公益性质道路。太阳能路灯虽为道路配套设施,但不在该办法明确规定的奖补资金使用范围之内。因此,村内安装太阳能路灯的建议,不适用此项资金。建议通过其他渠道另行解决。


  双塔区财政局

  2026年3月25日


  (责任编辑:于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