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20260623)
更新日期:2026-06-23 信息来源:区人社事务服务中心 浏览: 次
1.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朝阳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朝财社规〔2024〕2号);
关于贯彻落实《朝阳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朝人社函〔2024〕232号)。
2.适用对象
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3.补贴标准及期限
社会保险补贴。对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和单位为其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岗位补贴。不超过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6个月(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4.申领办法
用人单位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5.办理要件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首次申请需提供);
安置单位银行账户或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首次申请需提供);
工资支付凭证(月工资发放明细表或在岗人员明细表加盖公章)(如需要);
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岗位补贴申请表。
6.办理时限
人社部门按月接受申请。
7.办理地点
朝阳市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三楼3号窗口。
8.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及时告知或电话告知。
9.咨询电话
0421-399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