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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保部门发布资格认证提示
更新日期:2026-06-08 信息来源:朝阳发布 浏览:

  为切实保障社保待遇领取人员合法权益,确保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近日,市社保部门发布资格认证温馨提示,提醒相关人员按期完成资格认证,避免待遇停发。

  本次需限期完成认证的人员包含两类重点群体

  一类是:2025年8月前完成认证后至今未再次认证的企业退休人员,其中涵盖2025年当年办理退休的人员;

  另一类是:2026年2月前完成认证后未续认证的企业养老保险遗属待遇领取人员、城乡居民养老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伤残待遇领取人员及工亡遗属人员。

  所有符合上述情况的人员,务必于2026年7月5日前完成资格认证,认证结果以系统数据录入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认证的,社保经办系统将自动暂停发放相关社保待遇。

  针对不同参保群体,我市明确了差异化的资格认证周期、规范认证管理标准

  其中,企业职工退休人员认证周期为12个月,企业职工遗属、工伤伤残待遇及工亡遗属、城乡居民养老待遇领取人员认证周期为6个月。工作人员介绍,参保人员在一个认证周期内可多次认证,系统将以最后一次认证日期作为有效认证时间,方便群众灵活安排办理时间。

  为最大限度便民利民,我市开通了线上线下多元化认证渠道,全方位满足不同人群的认证需求

  线上:可通过“辽宁人社”微信小程序、微信或支付宝“电子社保卡”小程序,自主完成认证或委托他人代为认证,足不出户即可办结业务;

  线下:可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前往居住地就近社区或社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认证。针对因病卧床、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家属可主动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协助认证,贴心解决特殊人群办事难题。

  社保部门特别提醒:

  广大待遇领取人员在办理资格认证时,务必准确留存个人手机号码,便于后续社保部门业务联络、政策通知,确保个人社保权益不受影响。

  (撰稿:杨柳)

  (责任编辑:刘治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