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双政办发〔2026〕8号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双塔区2026年度汛期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朝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双塔区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规定,现将《双塔区2026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双塔区2026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属地管理、群防群控为工作方针,全力防范化解汛期地质灾害风险,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

  根据2022年度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成果和年度更新结果,确定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2个,按规模划分均为小型,一是长宝营子乡下嘎岔村崩塌,二是凌凤街道八宝村南荒崩塌。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责任人

  1.长宝营子乡下嘎岔村崩塌重点防范区。位于长宝营子乡嘎岔村一组,如遇连续强降雨等极端天气,易诱发崩塌地质灾害,监测过程中发现坡体变形加剧时,由长宝营子乡政府、嘎岔村委会负责组织防范区内群众撤离工作。具体责任人为:

  监测、预警负责人:长宝营子乡政府乡长   刘  烨

  监测、预警人:长宝营子乡嘎岔村委会书记   张洪波

  2.凌凤街道八宝村南荒崩塌重点防范区。位于凌凤街道八宝村南荒,如遇连续强降雨等极端天气,易诱发崩塌地质灾害,监测过程中发现坡体变形加剧时,由凌凤街道和八宝村委会负责防范区内群众撤离工作。具体责任人为:

  监测、预警负责人:凌凤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一涵

  监测、预警人:凌凤街道八宝村委会书记   吴春海

  三、加强领导

  为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领导,决定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兼任组长,市自然资源局双塔分局局长兼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民政局、区应急局、区工信局、区水利局、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交通局、区卫健局、区文旅局、区公安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及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乡(镇)街等行政正职为成员的双塔区2026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朝阳市自然资源局双塔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局长兼任。

  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在汛期来临之前,做好应对地质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各乡(镇)街要对各自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防范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部署,并做好职责范围内定人、定岗、定责及监测工作。

  联系电话:0421-3998550、0421-3998512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汛期值班值守制度。由于汛期是地质灾害高发期,连续强降雨等极端天气,极易引发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为确保通信畅通,保障信息上传、下达,各乡(镇)街、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二)坚持“三查”制度。各乡(镇)街、自然资源部门要建立“三查”(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制度,对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汛前进行全面排查,了解基本情况及潜在危害,提出防治措施;汛中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重点地区进行巡查,了解基本情况、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在汛后进行核查,了解防治措施完成情况及新发生地质灾害的数量、损失和受灾情况。

  (三)建立应急处置制度。为及时有效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地乡(镇)街要编制和落实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制度。

  (四)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各乡(镇)街和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同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建立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共享和会商研判机制。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防灾避险宣传培训,提升基层群众“识灾、防灾、避灾”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良好氛围。督促辖区内矿山企业、地质灾害易发生区及频发区内企事业单位设立专职或兼职联络员,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隐患点位的巡查、监测工作,实时掌握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切实发挥群测群防体系作用。

  (五)加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各乡(镇)街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管,严禁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审批新建住宅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自然资源部门要依法查处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行为,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的行为。

  (六)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街要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进行长期监测,发现灾情险情后,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并将发生地质灾害的基本情况、防治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报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班办公室。

  附件:

    1.双塔区2026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班.doc
    2.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分级.docx
    3.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表.doc
    4.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docx
    5.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doc
    6.群测群防体系架构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