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拟将我市作为这项工作的推广核心区
更新日期:2026-05-15 信息来源:朝阳发布 浏览: 次
日前,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辽宁省甲醇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期为2026年5月17日。
方案明确,将以沈阳市、大连市、朝阳市为推广核心区,辐射带动辽宁省全域推广甲醇燃料汽车应用,构建甲醇汽车发展良好生态,促进我省汽车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全省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到2028年底,全省甲醇汽车生产规模达到5万辆以上,建成一批绿色甲醇项目,建设甲醇燃料调配、交易、应用中心,改造一批车用甲醇燃料加注站。在全省形成“生产—检测—储运—调配—销售—应用—配套产业”一体化的甲醇汽车产业生态体系。
核心区要做什么呢?方案指出,核心区将率先开展甲醇汽车的应用、加注体系建设、甲醇燃料储运和调配体系建设,建立车用甲醇燃料质量监管制度,加强甲醇装备、甲醇汽车研发生产。同时核心区以外的全省全域为拓展区,加快推动绿色低碳甲醇制备项目建设,提高甲醇储运、调配和加注能力,深化甲醇汽车应用。
如对《辽宁省甲醇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gyc.fgw@ln.gov.cn,并注明单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