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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住房公积金执行新政:本月起贷款、提取、归集全面优化升级
更新日期:2026-04-13 信息来源:朝阳日报 浏览: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市民购房与住房消费压力,我市最新住房公积金政策已于今年4月1日正式实施。

  新政围绕贷款、提取、归集三大核心业务推出一系列重磅优化措施,额度更高、条件更宽、使用更活、覆盖更广,全方位助力市民安居宜居。

  贷款政策:额度上浮、条件放宽、利率优惠、覆盖军人

  此次新政在贷款端力度空前,重点支持高品质住宅、高层次人才、多子女家庭及现役军人,并推出多项阶段性惠民政策——

  高品质住宅贷款额度上限放宽至当期最高额度的1.2倍;高层次人才放宽至1.3倍,多子女家庭放宽至1.2倍,且取消公积金余额倍数限制;高品质住宅、高层次人才、多子女家庭政策不叠加。

  “商转公”贷款业务,取消正常偿还原商贷12个月(含)以上时间限制。

  支持现役军人办理公积金贷款,以其在部队记录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作为计算基数。

  与此同时,我市2027年3月31日前阶段性推出住房公积金贷款措施。

  1.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房利率执行;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为该县(市)区唯一住房(按北票市、凌源市、朝阳县、建平县、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双塔区、龙城区认定购房地)按首套房贷款利率执行;商转公贷款参照执行。

  2.家庭2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已结清,且所购住房为该县(市)区唯一住房或第二套住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按对应套数利率执行;商转公贷款参照执行。

  3.申请公积金贷款家庭,缴存余额总和不足1.5万元的按1.5万元作为基数计算贷款额度。

  4.自贷款申请受理之日起前12个月内租房提取的公积金纳入家庭缴存余额总和,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5.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家庭,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到90万元。

  提取政策:限制取消、范围扩大、材料精简、额度提高

  提取政策实现“松绑+扩容”,大幅提升公积金使用灵活性——

  取消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商业贷款提取业务一年内时效限制和需在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区域限制。

  将缴纳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纳入住房消费类提取范围。

  精减租房提取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无房产证明;精减死亡提取中经公证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死亡职工的身份关系证明。

  提高租房提取限额,由1000元/月提高至1200元/月。

  明确以贷款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可选择购房提取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范围扩大至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

  放宽首付款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适用范围和延长实施有效期限。具体内容为:增加商业银行贷款购房首付款提取业务;购房提取人可申请提取双方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实施有效期限延长至2027年3月31日。

  2026年12月31日前阶段性支持购房人使用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全款或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归集政策:涉及在朝工作外国人

  新政还首次明确,在朝工作的外国人可按规定申请缴存并使用住房公积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新政是近年来力度最大的一次调整,旨在通过金融“活水”精准滴灌住房民生,切实降低市民居住成本。下一步,该中心将持续做好政策宣传与业务办理服务,确保新政红利快速、足额惠及全市缴存职工。

  (记者杨柳)

  (责任编辑:刘治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