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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塔区关于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温馨提醒
更新日期:2026-03-03 信息来源:双塔区委宣传部 浏览:

  根据辽宁省朝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朝阳市气象部门联合会商研判,2026年3月3日,双塔区空气质量预计达到中度至重度污染。为保障公众健康,降低污染程度,我区自3月3日1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实施Ⅲ级应急响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市、区相关规定,3月3日14时起,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双塔区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正值元宵佳节,恳请广大市民、企事业单位理解支持,自觉遵守规定,不违规燃放。对违反禁放规定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让我们携手守护空气质量,共度平安、洁净、文明、祥和的绿色元宵佳节!


  双塔区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