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双政办发〔2025〕32号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朝阳市双塔区城乡一体化

供水工程(农村供水)建设用地

征收补偿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凌凤街道办事处:

  现将《朝阳市双塔区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农村供水)建设用地征收补偿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朝阳市双塔区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

(农村供水)建设用地

征收补偿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朝阳市双塔区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农村供水)初步设计报告》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设计文件,双塔区人民政府决定对朝阳市双塔区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农村供水)涉及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征占及地上物进行征收补偿,现制定征收补偿方案如下:

  一、征收人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

  二、征收实施人

  他拉皋镇人民政府、桃花吐镇人民政府、孙家湾镇人民政府、长宝营子乡人民政府、凌凤街道办事处。

  三、被征收人

  被征收集体土地及地上物所有权人。

  四、征收范围

  详见勘测定界图。

  五、征收期限

  以实际工作日开始至工作结束。

  六、征收补偿方式

  土地及地上物实行一次性货币补偿。

  七、集体土地及地上物补偿标准

  (一)永久性占地

  土地补偿执行《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朝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朝政发〔2023〕7号)文件标准。

  地上物补偿执行《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朝政办发〔2014〕5号)文件标准,对于没有明确补偿标准的地上物,以评估价格为准。

  1.长宝营子乡执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地上物补偿达成协议的每亩奖励3万元。

  2.他拉皋镇执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地上物补偿达成协议的每亩奖励6万元。

  3.桃花吐镇执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地上物补偿达成协议的每亩奖励3万元

  4.孙家湾镇执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花章营子村地上物(商谈期限内达成协议)每亩奖励10万元,(商谈期限内达成协议并腾出土地)+5万元。其余村地上物补偿达成协议每亩奖励3万元。

  5.凌凤街道办事处八宝村执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地上物达成协议每亩奖励12万元+8万元;四家子村执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地上物(商谈期限内达成协议)每亩奖励10万元(商谈期限内达成协议并腾出土地)+5万元。

  (二)临时用地

  土地补偿标准按照区片地价的15%进行补偿,地上物补偿执行《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朝政办发〔2014〕5号)文件标准,对于没有明确补偿标准的地上物,以评估价格为准。

  八、其他方面

  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征收工作的,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他拉皋镇人民政府、桃花吐镇人民政府、孙家湾镇人民政府、长宝营子乡人民政府、凌凤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