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岗位补贴申领(20251227)
更新日期:2025-12-27 信息来源:区人社事务服务中心 浏览: 次
1.文件依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充分便利就业补贴政策享受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94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辽政发〔2020〕9号);
关于修订《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规〔2024〕8号);
关于贯彻执行《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24〕15号)。
2.政策对象: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3.补贴标准:
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对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和单位为其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岗位补贴: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4.申请条件: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5.申请材料: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首次申请需提供);
安置单位银行账户或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首次申请需提供);
工资支付凭证(月工资发放明细表和银行流水加盖公章);
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岗位补贴申请表和税务系统打印的社保表;
缴纳凭证及缴纳人员明细表。
6.办理流程:
申请→审核→发放补贴→年度公示
7.办理时限:人社部门按月接收申请
8.办理地点:朝阳市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三楼3号窗口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及时告知或电话告知
10.咨询电话:0421-399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