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20251227)
更新日期:2025-12-27 信息来源:区人社事务服务中心 浏览:

  补贴对象: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同一单位重复招用同一名就业困难人员除外)单位是指同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参保单位(不包含机关事业单位)。

  资金标准: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按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和单位为其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6个月(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