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今年12月起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更新日期:2025-12-03 信息来源:朝阳发布 浏览: 次
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经市政府同意并报省政府批准,朝阳市自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这一举措将为全市劳动者带来实实在在的福利。
根据通知内容,此次调整涉及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方面。其中,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从原来的1700元提升至1930元,涨幅较为显著;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由17元调整为19元。这一调整充分考虑了朝阳市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以及劳动者生活成本等因素,旨在让劳动者能够更好地分享经济发展成果,提高生活质量。
通知依据《最低工资规定》,对最低工资标准的构成范围进行了明确界定。最低工资标准中包含“三险一金”的个人缴纳部分,这保证了劳动者在扣除必要的社会保障费用后,依然能够获得符合标准的实际收入。同时,明确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这种清晰的界定,既保障了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情况下的基本收入,也避免了因特殊津贴和福利等因素导致的最低工资标准模糊不清的问题。
对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同样适用明确规定,不包括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一规定充分考虑了非全日制就业的灵活性和特殊性,保障了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为确保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能够得到有效执行,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认真按照规定标准执行,并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加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反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的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撰稿:迟永伟 郭军)
(责任编辑:刘治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