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双政办发〔2025〕28号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双塔区城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双塔区城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双塔区城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发展理念,补齐城市治理短板,改善城区人居生活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完成辖区内人居环境问题全面排查建档,重点解决垃圾乱堆、占道经营、私搭乱建、“三小”、飞线、停车不规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现主干道硬化、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环境脏乱差现象得到根本性解决。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实现辖区内道路平整通畅、垃圾分类规范到位;完成私搭乱建集中清理,公共空间得到合理利用;全面清理城市“牛皮癣”,城市和楼道干净整洁;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居民环境意识显著提升,环境秩序持续改善。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街道负责、群众参与”的长效治理格局,让居民共享城市发展成果。

  三、整治范围

  辖区内所有纳入城市建成区管理的10个城中村和57个社区,涵盖主次道路、背街小巷、居民庭院、公共场地、排水河道、沿街商铺、居民小区等区域。

  四、整治内容及措施

  (一)城中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

  1.垃圾治理规范化。建立“组分类、村收集、街转运”的垃圾处理体系,3-4户配备1个垃圾桶,在村内合理设置垃圾转运点(5个有村街道设115个),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杜绝垃圾乱堆乱放、露天焚烧现象。

  2.卫生死角清零。对村内背街小巷、墙角屋后、河道沟渠、闲置空地等卫生死角进行全面排查清理,重点清除积存垃圾、枯枝落叶、废弃杂物,做到“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污水积留”;对垃圾桶、垃圾转运点定期进行消毒消杀,减少蚊虫鼠患滋生。

  3.公共区域保洁。明确保洁责任区域和工作标准,重点加强主干道、农贸市场周边等区域的保洁力度,确保路面干净、无杂物、无油污。

  (二)基础设施提质改造

  1.主次干路修复。对村内主次干路、小巷进行全面修复,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积水。

  2.公共照明完善。在村内主次道路、公共场地等区域,安装太阳能路灯或LED节能路灯,亮度满足夜间通行需求;建立路灯定期巡查维护制度,及时修复损坏的路灯设施,保障夜间出行安全。

  3.合理修建公厕。根据村民需求,合理规划修建公厕,完善厕所后续管护机制,定期进行清掏、消毒,确保厕所干净卫生、正常使用。

  (三)乱搭乱建专项清理

  1.排查建档。街道、村工作人员对村内乱搭乱建现象进行全面排查,逐一登记造册,明确搭建位置、面积、用途、产权人等信息,建立整治台账。

  2.分类处置。对占用消防通道、公共空间、存在安全隐患、影响村容村貌的违法搭建,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自行拆除,对逾期未拆除的违法搭建,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3.后续管理。建立乱搭乱建动态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制止新增违法搭建行为;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居民依法建设意识,杜绝乱搭乱建现象反弹。

  (四)村容秩序规范整治

  1.围挡修复清理。对辖区内现有围挡进行全面排查,对确有必要保留的,要保持围挡整洁,有破损的进行修复,没有必要保留的,要及时拆除。

  2.占道经营治理。划定规范的经营区域,引导沿街商铺、流动摊贩进入指定区域经营;取缔主次道路、学校门口、农贸市场周边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行为,实行“门前五包”责任制,与商铺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要求。

  3.规范养殖行为。畜禽养殖农户应及时清理圈舍粪污,粪污堆放到堆沤池中,道路两侧不得出现粪堆,并进行堆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确保粪污无明显暴露‌。

  (五)小区及周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

  1.开展小区清扫保洁、垃圾日清日结,维护路面平整(无坑洼积水);

  2.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定期检查维护;

  3.清理小区“三小”(小广告、小张贴、小喷涂)、楼道、小区内杂物,楼道照明灯完好;

  4.协调居民解决飞线充电问题;

  5.小区无占用绿化带、无堵塞小区道路和消防通道现象;

  6.小区内外无占道经营及店外摆放现象。

  五、实施步骤

  (一)集中整治阶段

  1.各街道要对城中村内设置的垃圾转运点、安装的监控、修建的厕所等建立清单,各村要制定点位示意图。按照整治内容分批次推进,1个月完成环境卫生清理、垃圾治理和占道经营整治,2个月完成道路硬化,3个月完成私搭乱建清理、违规养殖取缔和市容秩序规范。各街道要确保各小区及周边按照文明城市建设标准进行治理。

  2.环境整治工作专班定期召开调度会,通报整治进展,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成立城区人居环境整治督导检查工作专班,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3.及时总结整治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调整优化整治措施;加强宣传报道,展示整治成效,营造“人人参与整治、共建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

  (二)巩固提升阶段

  1.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排查整改遗漏问题,巩固整治成果;重点完善基础设施管护、环境卫生保洁、市容秩序管理等长效机制。

  2.加强居民环境教育,通过开展主题宣传、公益活动等方式,增强居民环保意识和文明素养,引导居民主动参与环境管理和维护。

  (三)验收总结阶段

  1.全面总结城区环境整治工作的成效、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形成总结报告,为后续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工作提供参考。

  2.健全长效治理机制,将环境管理纳入常态化城市治理体系,确保整治成果长期保持,推动城区人居环境可持续发展。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通力合作,密切配合,集中精力完成好各项整治和管理工作;要切实落实责任,明确具体分工,责任领导靠前指挥、积极协调,并充分发动居民参与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中,确保创卫各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建立机制,完善管理

  建立健全城区人居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重点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落实长效机制、提升管理水平上狠下功夫,实现城中村管理精细化、制度化、常态化。

  (三)加强督察,确保效果

  成立督查组,对各部门、各区域整治工作进行现场督查,确保整治任务落地见效。各村、社区要确保整治工作按计划、步骤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四)整合资源,强化保障

  区财政将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建设需要的购买第三方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设备维护等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可通过对土地出让收益纳入乡村振兴部分进行核算,按适当比例以奖代补对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城中村、社区进行奖励。各部门要结合职责积极向上争取,加大整治经费投入,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媒介,开展宣传活动,赢得居民的理解和支持。及时报道整治成效,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案例,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浓厚社会氛围。

  附件:

    1.双塔区城中村环境整治工作专班

  2.双塔区城中村环境整治督导检查工作专班

  3.双塔区社区人居环境整治督导检查工作专班

  4.双塔区城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导机制


  附件1:


双塔区城中村环境整治工作专班

  

    一、专班成员

  组  长:刘治国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刘兴璐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知元   区委社会工作部部长

          徐利军   区住建局局长

          李树丰   区财政局局长

          冯海波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武耀军   区林草局局长

          沈大新   市生态环境局双塔分局局长

          李荣举   站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烨   龙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一涵   凌凤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文尚   燕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双  帅   凌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韩东健   综合行政执法局站南街道大队长

          刘华伟   综合行政执法局龙山街道大队长

          王玉成   综合行政执法局凌凤街道大队长

          郭玉学   燕都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付德灿   综合行政执法局凌河街道大队长

  二、责任分工

  牵头负责城中村环境整治工作总体部署;定期召集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事项;定期或不定期对工作进展、成效进行督导、检查;提供人员、资金、政策支持保障。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一)区住建局。负责指导各有村街道推进城中村生活垃圾转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与第三方服务公司签订全区城中村设定的固定垃圾点位清运协议,并对第三方服务公司的工作进行监督及考核。

  (二)区财政局。负责环境整治相关工作的资金保障,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监督管理。

  (三)区农业农村局。结合乡村振兴工作,按需指导城中村环境整治工作;协助区住建局完善城中村环境治理的体制和机制,提供农村环境治理的经验借鉴;协助向上申请城中村环境整治资金等支持。

  (四)区林草局。负责协调凤扬公司,完成垃圾治理规范化及卫生死角、公共区域保洁等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有关工作。

  (五)市生态环境局双塔分局。负责城中村污水处理、异味治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六)辖区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作为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城中村生活垃圾转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辖区内城中村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任务落实、居民沟通协调、日常巡查管理等。对第三方服务公司服务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七)驻街道综合执法大队。配合完成城中村违建拆除工作;配合规范商铺“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整治占道经营、乱摆乱放等行为。

  (八)区委宣传部。开展城中村环境整治宣传活动,及时报道整治成效,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案例。

  (九)区委社会工作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培育志愿者队伍,垃圾分类指导等,固化整治成果。

  

    附件2:


双塔区城中村环境整治督导检查工作专班


  组  长:刘永新   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马  超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吕  航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成  员:冯海波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徐利军   区住建局局长

          孙贵鹏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玉成   综合行政执法局凌凤街道大队长

          杜宝玉   市自然资源局双塔分局局长

          杨爱彬  区委办副主任

          于  洋  区政府办副主任、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附件3:


双塔区社区人居环境整治督导检查工作专班


  组  长:马  超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金  秋   区创城办副主任

  成  员:黄  磊   区委组织部职员

          郭  莹   区文旅局职员

          张珂轲   区住建局职员

          孙  畅   区农业农村局职员

          任  旭   站南街道办事处职员

          肖  颖   龙山街道办事处职员

          程玉良   燕北街道办事处职员

          赵丽华   红旗街道办事处职员

          黄思雨   凌凤街道办事处职员

          韩玉明   光明街道办事处职员

          杨  薇   前进街道办事处职员

          刘鹏程   凌河街道办事处职员

          武耀辉   双塔街道办事处职员


  附件4:


双塔区城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导机制


  城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导机制,共涉及城中村和社区两个板块,具体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任务

  经区委研究决定,成立双塔区城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导组,副组长分别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吕航、区创城办金秋同志兼任,成员由区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等行业部门及各街道抽调的工作人员组成,对各城中村及社区每日开展督导检查,同时,5个行业部门与5个辖村街道结对,开展“四不两直”检查。每日汇总发现问题,在微信工作群推送问题台账,责任单位按照“3060”的工作制度和最多不超过2日的整改时限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各街道及时反馈整改情况,由城区督导组组织认定、销号。督导组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

  二、明确责任主体,制定工作标准

  督导组以会议方式明确告知各街道为工作主体,确定各方责任和工作任务。对于督导发现的垃圾散落、清理不及时等可及时整改的问题,现场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对于涉及设施损坏、大面积污染等不能及时整改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明确整改期限,限时整改。对于未按期完成整改的,进行通报;对于同一问题被通报或经提醒后仍然整改不到位的,列入约谈名单。另外,督导组在开展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时,对于问题整改不到位或出现反弹的予以督办,督促各街道切实落实整改到位。

  开展督导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双塔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相关标准,督促各街道履行工作职责。按照日通报、周报告、月评比的要求,将环境卫生清扫清运质量、问题整改效率、群众满意度等纳入评比指标,结合日常巡视情况进行动态评分。

  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

  一是定期开展分析研判。督导组每周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对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研究推进措施,明确下一阶段工作重点。不断优化督导工作方式方法,确保督导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鼓励群众参与。将群众参与度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各街道通过居民微信群、发布公告等直接的方式,鼓励、发动群众参与到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来,以文明银行积分的形式对参与度高、发现问题精准、责任心强的居民予以奖励。各街道设立举报热线,收到投诉举报后,第一时间受理并核实、处置。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对问题整改不重视、履职不到位、环境治理不力的街道主要责任人,督导组将上报纪检部门追责问责,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