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及《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水保〔2024〕162号)等文件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我区已完成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且已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划定成果
依据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本次划定我区禁止开垦陡坡地总面积为1168.13公顷,涉及5个乡镇(街道),具体为孙家湾镇、桃花吐镇、他拉皋镇、长宝营子乡、凌凤街道。划定区域的详细分布范围、各乡镇(街道)对应面积,可查阅附件《朝阳市双塔区禁止开垦陡坡地乡镇(街道)面积表》《朝阳市双塔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示意图》。
二、管控要求
1.严禁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坚决杜绝因违规开垦导致水土流失问题;
2.若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需科学筛选适宜树种,合理控制种植规模、种植固土植物等水土保持措施,严防造成水土流失。
三、查询与反馈途径
(一)查询方式
本次公告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相关资料查询:前往朝阳市双塔区水利局(地址:朝阳市双塔区双塔街道商业路2-1号 )查阅资料。
(二)意见反馈
1.反馈期限:2025年10月15日—2025年10月28日(共计10个工作日)。
2.反馈方式:需以书面形式提交意见,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单位(个人)名称。
3.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无异议。
四、生效与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全区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需严格遵守。对违反本公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
1.《朝阳市双塔区禁止开垦陡坡地乡镇(街道)面积表》
2.《朝阳市双塔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示意图》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5日
附件1:
朝阳市双塔区禁止开垦陡坡地乡镇(街道)面积表
乡镇名称 |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hm²) |
国土面积(hm²) |
孙家湾镇 |
164.87 |
17800 |
桃花吐镇 |
164.24 |
11382 |
他拉皋镇 |
102.77 |
7419 |
长宝营子乡 |
221.05 |
7086 |
凌凤街道 |
515.20 |
3500 |
合计 |
1168.13 |
47187 |
附件2:
朝阳市双塔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