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注销申请(20250707)
更新日期:2025-07-07 信息来源:双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 次
事项名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注销申请。
适用范围:对符合《辽宁省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办理业务。
申请条件:1.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2.食品小作坊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3.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被依法撤回、撤销,或者生产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4.因不可抗力导致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的其他情形。
申请材料目录:
(一)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注销申请书
(二)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
办理基本流程:
办结时限: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提交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申请材料的受理审查。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申请者需到现场1次即可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无
结果送达:现场
监督投诉渠道: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421-2999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