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对领取企业职工养老退休及遗属、工伤待遇及遗属人员资格认证发布重要提示
更新日期:2025-06-22 信息来源:朝阳发布 浏览: 次
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6月18日发布重要提示,提醒尚未完成资格认证的企业退休人员、领取企业养老保险遗属待遇人员、工伤伤残待遇人员及工伤遗属人员务必于6月30日前完成认证。
据了解,此次提醒主要针对两类人群:
一类是2024年8月前认证后一直未认证的企业退休人员(含2024年当年办理退休人员);
另一类是2025年2月前认证后一直未认证的领取企业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工伤伤残待遇及工伤遗属人员。
这两类人员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认证,社会保险经办系统将自动停发其相关待遇。不过,对于7月1日后完成认证的人员,其待遇将于8月份进行补续发。
为确保认证的便捷性和可及性,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提供了多种认证方式。市民可以通过“辽宁人社”微信小程序进行自主认证或请他人代为认证,认证成功后还可通过该小程序自主查询认证日期。查询步骤为:主题服务→职工养老专区→掌上查阅→企业职工→待遇享受资格认证情况查询。还可以使用“电子社保卡”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进行认证,或者携带身份证到居住地就近的社区或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现场认证。对于因病不能自理或行动不便的人员,家属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协助认证。
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在认证时务必留下手机号码,以便工作人员在需要时能够及时联系。退休认证周期为12个月,企业职工遗属、工伤伤残待遇及工伤遗属人员认证周期为6个月。在一个认证周期内,市民可以多次进行认证,系统将以最后认证日期为准。
(郭军)
(责任编辑:刘治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