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和省级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的企业给予的资金奖励
更新日期:2025-05-05 信息来源:双塔区数据局 浏览: 次
对新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朝阳市双塔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塔区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奖补工作方案(暂行)〉的通知》(朝双委办发〔202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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