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双政办发〔2022〕24号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双塔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双塔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530

    (此件公开发布)

  

朝阳市双塔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双塔区自建房安全隐患,坚决防范房屋安全领域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辽政办202222),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朝政办202210),朝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朝阳市违法建设和老旧危房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朝安委办发20229文件要求,经双塔区政府研究决定,2022年5月13日起至2022年8月20日,在双塔区范围内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认识当前自建房安全的严峻形势,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底线,以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为重点整治对象,以彻底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为目标,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属地责任,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强化产权人和使用人主体责任立即在双塔区范围内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全面消除房屋建筑安全隐患,以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具体举措和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二、排查整治目标

双塔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要在百日内取得明显进展。树立隐患就是事故思想坚持快查快改、立查立改,绝不能让安全风险转变为现实灾害坚持突出重点、问题导向,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坚持提升本质安全,严厉打击自建房违法违规行为,研究制定管理政策,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

三、排查整治任务

一)排查整治范围

双塔区行政区域内所有自建房,突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拆迁安置区、学校周边、医院周边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等重点区域。

(二)排查整治重点

用于各类商业娱乐场所、文化旅游场所、交通运输场站、宾馆、酒店、民宿、餐馆、集贸市场、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养老和社会福利机构、宗教活动等场所的经营性自建房或涉及公共安全、人员密集的自建房。特别是三层以上、涉及十人以上出租经营、违规改建扩建的房屋。

(三)排查整治内容

1.损坏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装修过程中改柱改梁改承重墙,超负荷使用等。

2.地基基础受损:地基基础或主体结构构件出现沉降、裂缝、变形等。

3.改变房屋用途: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利用原有建筑改建、改用为经营性用房、公共设施等人员密集场所,闲置办公用房、厂房改为其他功能用房等。

4.消防安全不达标:使用易燃建筑材料,居住区与经营区未防火分隔,缺少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疏散道安装防盗网和铁栅栏,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等。

5.房屋使用失修失养:建筑年代长,建筑外墙饰面剥落、建筑外墙保温层面开裂损坏,建筑内外装饰构件松动,用电用气不安全等。

6.周边环境存在隐患:占压地下燃气管道、存在地质灾害、边坡不稳定等。

7.鉴定报告真实性:对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起底摸排,实行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终生负责制,严厉打击虚假鉴定、超资质鉴定行为。

四、工作步骤 

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区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出台《朝阳市双塔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部门、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有关要求,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迅速开展动员部署,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要对排查对象进行全面深入摸底调查,形成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充分利用媒体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压实产权人责任,积极迅速开展自查,为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排查整治阶段。部门、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地毯式摸排,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管控和整治措施,坚决防止倒塌等事故发生。农村自建房的排查整治要依据《关于加强用作经营性的农村自建房使用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辽住建发〔20217号)继续深入开展。

三)总结验收阶段。双塔区政府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开展验收工作,各成员单位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材料后报送双塔区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整治要求

(一)精准评估。双塔区已开展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行为专项清查、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的基础上,开展全面精准摸排。通过产权人自查、村(街道排查、级复核、市级督促、第三方机构专业评估等方式,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专业化排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全面摸清经营性自建房的建设合法合规性、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等情况,对安全隐患进行初步判定,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采取“产权人+执法人员”“双签字”制度,建立自建房安全“问题、措施、责任”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组织专业技术力量进行科学评估,评估结论作为开展整治工作的依据。

(二)分类整治。经营性自建房开展逐户、逐栋排查,对隐患整治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对一般性隐患,要立查立改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鉴定为C级危房的经营性自建房,要立即采取必要措施进行维修、加固,必要时暂停使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鉴定为D级危房的经营性自建房,应首先撤离全部人员,设置围栏、封闭处置,确保不住人对存在较大和重大隐患的自建房要督促产权人、使用人通过拆除、重建、加固等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在安全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对所有隐患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等,逐项实施问题销号坚决消化存量。

(三)严格监管。严格实施自建房审批管理,城市一律不得违法新建自建房,农村新建自建房要严格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原则上不得超过层。自建房作为经营使用的,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市场主体不得将违法建筑、危险建筑等作为住所申请登记,并在登记时做出承诺。实行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终身负责制,严厉打击虚假鉴定、超资质鉴定行为。

(四)协同配合。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区委统战部、综合执法、教育、公安、民政、商务、文旅、卫生健康、农业农村、消防救援机构等相关部门配合开展本行业监管范围内经营性自建房的专项整治工作。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等部门开展自建房立项、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环节的排查整治,对违法违规审批行为严肃处理。综合执法部门对城市规划区内(乡、镇除外)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设进行拆除。财政部门给予专项整治行动资金支持。应急、消防救援机构加强应急力量建设,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经营性自建房领域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要编制经营性自建房领域安全应急预案。宣传部门要利用新闻媒体做好群众工作,动员引导产权人、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主体责任,主动进行整治。

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

1.成立双塔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长:李鸿雁  区委副书记、政府

副组长:齐景山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王跃飞  政府副

   员:纪委监委、委宣传部、委政法委、委统战部、各公安局有关负责同志,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双塔分局、区发改教育局、工信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双塔分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住建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推进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办公室主任由住建局局长兼任。

2.恢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站,隶属于属地住建部门管理。加强执法监督队伍人员配备,强化基层执法监督力量。

(二)压实责任。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责任人,落实落细排查整治任务。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积极配合、协同推进,组织落实好本行业领域的清查整治工作。要压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提高产权人、使用人的安全责任意识。着力消除安全责任盲区,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全覆盖,形成问题清单,层层负责、岗岗有责、人人担责。

(三)强化督导。要把本次专项行动作为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的重要举措,作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内容,将各成员单位方案制定情况、责任落实情况、排查进度情况、整改完成情况纳入重点督查事项跟踪督办,对清查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坚决严肃追责问责。

(四)严肃惩戒。严厉打击危及建筑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立即采取疏散,停用,加固,拆除等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顶风作案、屡教不改严重危及公众安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第十一条,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建立“吹哨人”制度,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进行社会监督。

(五)加强宣传利用多种途径、多种方法做好宣传警示教育,激发人民群众共监督、同管理的自主防范意识,汇聚广大群众力量,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和良好社会氛围。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作预见性,制定工作预案,充分做好群众工作,防止发生恶性事件、舆论炒作和极端事件。

 

附件:1、关于公布双塔区自建房安全隐患举报电话公告

2、(单位部门、乡镇街)自建房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负责人及联络人登记表

 


附件1:


关于公布双塔区自建房安全隐患

举报电话公告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湖南长沙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深入推进我区城镇和农村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广泛发动群众进行举报,区住建局设立举报电话,现公告如下:

1.举报电话:

0421-2852338(城镇自建房)

0421-2855692(农村自建房) 

2.受理单位:双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举报范围:全区范围内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重点是经营性自建房以及对涉及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安全隐患举报。

特此公告

 

朝阳市双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26日

 

 

附件2:

 

(单位部门、乡镇名称)自建房排查整治

百日攻坚负责人及联络人登记表

 

序号

人员

联系方式

备注

1

分管负责人姓名

 

 

2

具体联络人姓名

 

 

 

 

 

 

 

 

 

 

1、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联络人扫码进入双塔区两违和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群,将群里的昵称更改为单位姓名加电话。

2、各成员单位将本单位自建房排查工作方案加盖单位公章后,以PDF文件彩色格式上报双塔区两违和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群,于6月15前完成上报。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出台方案时间,要在双塔区政府发文后制定。

3、双塔区公布城区和农村自建房举报电话,案件受理后,属于哪个部门或街道乡镇的,将在群里进行转发至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进行调查处理,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整改责任人,社区整改责任人,不能及时处理的,要形成文件上报区政府。属于违法建设类转交给辖区综合执法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