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对
违法用地行为制止和查处工作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区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有效地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行为。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对违法用地行为制止和查处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落实。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对违法用地
行为制止和查处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有效地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行为。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部门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联动机制,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机制,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保障粮食安全强化耕地保护的重要意义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粮食安全、强化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管制,坚持市场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承载能力和利用效率;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坚决防止乱占耕地、浪费土地行为发生,充分体现每一寸土地资源价值。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严守耕地红线,完成耕地目标考核责任制的有关要求。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守好耕地红线,严保严管是关键,必须像保护大熊猫那样保护耕地。韩正副总理三次专题研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他强调:要对新增“零容忍”,严格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坚决遏制住增量。
二、明确职责,构建行之有效的“网格化”管理体系
划分区、乡(镇)街、村三级网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职责到人”的原则,形成区、乡(镇)街、行政村完整的三级网络体系。在确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基础单元和责任主体的前提下,科学构建“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上下结合、左右协调、互为补充的“网格化”管理格局。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级网格长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网格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为单元设立,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正职担任总网格长,由分片包干科级领导担任分片包干区域的网格长。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网格内耕地保护工作,加强对村级网格长的日常管理,经常性开展巡查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应立即制止,当日向当事人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对正在建设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在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4 小时内,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相关规定实施拆除。拆除后,加大对违法用地现场的巡查力度。对拆除难度较大、易引发不稳定事件的,下级网格报告上级网格,研究制定拆除方案,组织联合执法进行拆除,并督促复耕复绿或恢复土地原状。
(二)村级网格长职责
村级网格原则上以行政村为单元设立,由村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网格长,主要工作职责是承担网格内耕地保护,对网格内项目用地、项目设立提出具体实施意见,以及项目审批后进行全方位监管; 要充分发挥村网格长熟悉情况、紧邻一线的重要作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线索,第一时间制止违法行为,并协助查处。
三、部门联动,扎实开展违法用地行为查处工作
区政府负责建立健全违法用地行为制止和查处工作长效机制。统筹辖区内住建、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水利、市场监督、环保、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林草)等职能部门依职依责,强化部门联动,对违法用地行为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责令停止违法用地行为或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确保违法用地行为防控和拆除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全覆盖。
区自然资源部门:负责违法用地行为的依法查处和监管工作。利用卫星遥感监测、动态巡查等手段,对农村集体土地与新增建设用地变化情况进行监管;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按照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要求,及时将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函告相关责任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移送(交)土地违法案件、申请强制执行。对涉及土地违法行为的项目不予受理土地审批、土地权属登记申请。
区农业农村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负责对辖区内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及宅基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区住建部门、综合执法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公安部门:负责对相关部门移送的土地违法刑事案件立案查处,依法予以打击。
区财政局会同执法部门:根据《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等规定做好非税收入收缴、处置、备案等相关工作。
区交通运输、水利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对危害公路运输安全和防洪安全的违法用地行为进行查处。
四、强化监督考核,确保“网格化”管理制度有效实施
1、各乡(镇)街要建立完善“网格化”管理制度,加强领导,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制定详细的网格划分及工作职责,在今年5月底,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制度。
2、没有实施“网格化”(或没有全面实施)的乡(镇)街,年终考核涉及规划建设、土地管理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3、对于工作积极认真,巡查到位、发现报告及时、所辖区域违法违规占地行为“零发生”的网格长,年终进行表扬。对工作不积极,组织不到位的,所辖区域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频发网格长给予通报批评,涉嫌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移送纪委监委机关。对因工作不力造成大面积违法占地的,违法占用耕地的,发现违法占耕地不积极整改的乡(镇)街,区政府启动约谈问责程序,并将约谈问责结果报送区委组织部门和纪委监委机关。对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少,管理规范的镇街在土地年度计划指标上给予倾斜,优先考虑。对片区网格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4、各乡(镇)街、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抓住责任不放松、抓住落实不放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一贯到底,高标准实施土地监管和巡查工作,确保耕地红线不突破,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强占多占耕地、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双塔区辖区内城中村违法用地参照本意见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