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双塔区2021年推进城市提升战略
十大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区直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推进城市提升战略,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整洁、优美、宜居、宜业的城市市容环境秩序,现将《双塔区2021年推进城市提升战略十大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单位每月15日和30日将本单位开展十大集中攻坚行动的情况上报区城管委办公室。请各单位将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姓名、电话)上报区城管委办公室(邮箱:stqbzb1@163.com)。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双塔区2021年推进城市提升战略
十大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城市提升战略,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整洁、优美、宜居、宜业的城市市容环境秩序,区政府决定,从3月下旬开始,在全区开展推进城市提升战略十大集中攻坚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城市提升战略,以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服务“国家辽西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建设,通过开展城市出入口治理行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违法建设拆除行动、烟尘治理行动、交通秩序治理行动、小区物业规范行动、消防通道畅通行动、城市增绿行动、环境卫生治理行动、市容秩序治理行动等十大集中攻坚行动,对一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久拖不决的难点问题、反复反弹的痛点问题进行集中攻坚治理,使城市基础设施更加完善、违建拆除工作持续推进、城市容貌秩序更加规范、环境卫生干净整洁、道路交通畅通有序、城市绿化率显著提升、烟尘治理成效明显、市民满意度获得感持续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城市出入口治理行动。拆除城市出入口沿线影响市容的违建,清理私自占用公共空间种植、圈占养殖;治理沿线、沿街破损、污垢的建筑外立面;规范商家店铺门头牌匾、外墙广告;清理流动商贩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治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推进道路两侧美化、绿化、亮化工作,使其达到城市容貌标准;打造环城景观示范路段。
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市综合执法局双塔分局、区住建局、市环境集团。
(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动。配合市住建局完善城市路网,打通断头路,修复破损路(路面坑洼、边石脱落、井盖破损和人行步道方砖缺失等)。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市环境集团。
(三)违法建设拆除行动。持续推进违章建筑治理,对侵占公共用地和城市主要干路沿线的违法建设进行拆除;配合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居民小区内违章建筑拆除。
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市综合执法局辖区大队、市综合执法局双塔分局。
(四)烟尘治理行动。加大对餐饮饭店油烟和店外烧烤的治理;严厉查处辖区内渣土运输车辆不覆盖、沿途抛洒、轮胎带泥上路等污染道路问题;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管控。
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市综合执法局辖区大队、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市综合执法局双塔分局。
(五)交通秩序治理行动。完善交通设施,规范机动车停放;加大非机动车挤占机动车道路和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不走斑马线等违法行为的治理;加强出租车、客运车辆的车容车貌管理,对机动三轮车非法运营和“黑车”营运问题进行查处;加大危化品运输车的监管力度;对农贸集市占道经营进行治理。
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市综合执法局辖区大队、市综合执法局双塔分局、区交通运输局。
(六)小区物业规范行动。推进城市治理向小区延伸,提高物业服务和管理水平;强化无物业小区分类监管;推进小区内垃圾、广告、地面、车辆和绿化等综合治理,改善群众居住环境。
牵头单位:各街道、市综合执法局辖区大队、区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双塔分局。
(七)消防通道畅通行动。对城区人员聚集场所和居民小区消防通道进行治理,持续开展老旧场所火灾隐患排查,对堆放杂物、乱停乱放等堵塞消防通道行为进行整治。
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市综合执法局辖区大队配合、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双塔分局
(八)城市增绿行动。提高城市现有绿化带、绿廊工程建设标准;加强绿化带的春灌、养护、补植、修剪和防病等工作。
牵头单位:市环境集团、区住建局
(九)环境卫生治理行动。清除小区、城乡接合部和城中村积存垃圾;加强城区背街小巷、公园和绿化带内的卫生保洁;各单位加强本院区环境清扫,清理卫生死角,落实“门前三包”管理责任。
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区住建局、区直机关工委、市环境集团。
(十)市容秩序治理行动。推进城市容貌美化工程,规范占道经营秩序和沿街两侧的门头牌匾,墙体广告,商业广告;加强对城区马路边石以上机动车、非机动车及共享单车的监管;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教育引导师生不在校园周边摊点购物,配合执法部门治理校园周边环境。
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市综合执法局辖区大队、区教育局、市综合执法局双塔分局。
三、时间安排
城市提升战略十大集中攻坚行动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21年3月下旬—6月30日)各部门、单位对照《实施方案》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建立台账、挂图作战,点面结合、全线推进,特别是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久拖不决的难点问题、反复反弹的痛点问题进行集中攻坚治理,以整洁干净美丽的城市容貌迎接建党100周年。
第二阶段:(2021年7月1日—9月30日)各部门、单位巩固扩大第一阶段整治成果,持续推进集中攻坚行动向纵深发展,做到工作力度不减,工作重心不变,坚决拔掉“钉子”、治理“顽疾”、攻克“难点”,防止反弹反复,以宜居宜业宜商的城市生态庆祝新中国成立72周年。
第三阶段:(2021年10月1日—12月31日)各部门、单位对城市提升战略十大集中攻坚行动开展“回头看”,查缺补漏,总结梳理本单位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建立城市建设与管理长效机制,用制度保障工作成果,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以整齐有序安全的城市秩序欢度“元旦”和“春节”。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站位,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要把此次集中攻坚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迅速安排部署;要强化目标导向,明确工作重点,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干一件成一件;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合力落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实”。
(二)压实责任,合力攻坚。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对辖区集中攻坚行动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不留工作死角;区直单位要落实部门责任,要强化行业、系统管理,各负其责,精准发力,抓好本行业、本系统集中整治工作;各牵头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整合各部门优势资源,动员各方面社会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集中攻坚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三)着眼长效,建立机制。要坚持“以制度体系保障日常管理,以集中攻坚行动解决难点问题”思路,通过开展集中攻坚行动,探索形成城市建设与管理的新路子;要坚决克服“集中整治—反弹—再集中整治—再反弹”的怪圈,不断深耕细作,稳扎稳打、稳步推进、久久为功,从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城市管理难题;要建立健全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城市建设与管理的社会化、智慧化、精细化和法治化水平。
(四)注重宣传,强化督导。各级宣传部门要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及时宣传报道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营造积极参与、主动作为氛围;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建立“周调度、月推进、季通报”制度,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督导检查,对在集中攻坚行动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要宣传表扬,对工作敷衍塞责、落实不力的要通报批评,要将集中行动考评结果上报综合考评部门,作为本年度城市建设管理考评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