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双塔区2025年度“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
现将《双塔区2025年度“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双塔区2025年度“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实施方案》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双塔区2025年度“无废城市细胞”
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辽宁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辽环发〔2022〕29号)精神,按照《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我区2025年度“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实施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原则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聚焦社会生产生活的基本组成单元,多领域、全方位强化固体废物管理和收集利用处置。着力提升各类单元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广泛传播“无废理念”、共同营造“无废氛围”,全面推进双塔区“无废城市细胞”建设。
二、总体目标
推进工业、生活等多领域“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分类收集、循环利用,形成多场景固体废物管理模式,在资源节约、垃圾分类、宣传引导等方面形成示范效应。
三、职责分工
区教育局、工信局、文化和旅游局、商务局、住建局等部门,分别负责“无废校园”“无废工厂”“无废景区”“无废酒店”“无废小区”的申报受理工作,组织申报单位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工作,参与制定评估标准,适时开展行业宣传,进行日常监督等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创建“无废校园”
将垃圾分类、废物再利用等“无废”理念融入学校管理及教学活动,鼓励推广无纸化办公,提倡公共物品共享使用,有力推行“光盘行动”,鼓励设置“无废城市”相关精品课程,开展形式多样的征文、展览、演讲、知识竞赛、参观教育等互动活动,带动师生共同参与“无废城市”建设。截至2025年底,建设“无废校园”5个。
(二)创建“无废工厂”
以绿色低碳为原则,打造一批在源头减量、厂内循环、资源利用等方面具有示范意义的“无废工厂”。鼓励企业通过工艺改进、设备升级、原料替代、产品优化、过程管控等方式,从源头减少固废产生量,提升固废资源利用价值。打造绿色供应链体系,推动上下游产业绿色化,实现固废能源、资源梯级利用,大幅提升固废资源化利用比例。截至2025年底,建设“无废工厂”2个。
(三)创建“无废景区”
强化景区的宣传引导和示范作用。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实现废饮料瓶、餐饮垃圾等分类收运,鼓励园林垃圾就地处理,倡导预约服务和电子门票。鼓励通过生态宣传标语、主题海报、电子屏幕、专题视频、自媒体等多种方式开展景区宣传,鼓励组织开展以“无废城市”为主题的社会宣传活动,创新输出“无废城市”理念。截至2025年底,建设“无废景区”2个。
(四)创建“无废酒店”
支持企业开展“无废酒店”创建活动。鼓励企业践行“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理念,提供可循环利用物品,减少一次性洗漱用品使用,倡导公共区域物品共享使用,推行“光盘行动”,从源头减少垃圾量的产生。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严格实行分类收集、精准投放。鼓励节能降耗,倡导绿色出行,输出绿色低碳生活理念。截至2025年底,建设“无废酒店”2个。
(五)创建“无废小区”
深入践行生活垃圾分类,把“无废小区”创建和常态化垃圾分类工作相结合,科学配置垃圾分类设施,通过宣传栏、海报、广播、微信群、APP推送等方式加强宣传,规范居民日常生活习惯,引导居民自觉践行绿色低碳“无废”理念,推进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节能减排等措施,逐步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截至2025年底,建设“无废小区”2个。
五、时间安排
2025年7月,开展工作部署,明确建设标准,组织工作推进会,将“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理念、要求及程序向各类建设单位传达部署。
2025年8月—9月,各负责部门组织各类建设单位进行“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申报,确定建设名单;指导督促各申报单位按照标准要求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
2025年10月—12月,组织开展验收评估,根据各类“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情况,采用“分项评估、集中验收”的方式,分批次进行验收评估并公布名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责任部门高度重视“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工作,明确部门主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细化阶段目标和重点任务,建立统筹协调、集中评估、联合验收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无废城市细胞”建设。
(二)强化过程管理
各类建设单位按照标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照创新示范、宣传引领的思路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工作。各主管部门要按时组织专家进行技术指导,严格组织申报审核及验收评估。各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压实各类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对“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进行督导检查,定期通报进展。
(三)严格纪律监督
在“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评估受理、认定发布和监督管理等工作中,参与人员不得擅自透露工作秘密,相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遵守相关程序和规范。
附件:双塔区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职责分工
附件:
双塔区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职责分工
序号 |
申报责任单位 |
数量 |
1 |
区教育局 |
5 |
2 |
区工信局 |
2 |
3 |
区文旅局 |
2 |
4 |
区商务局 |
2 |
5 |
区住建局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