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
>
公开领域
>
公共法律服务
>
法律咨询服务
信息更正说明(20250812)
更新日期:2025-08-12 信息来源:双塔区司法局 浏览:
次
辽宁申瀛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已由张大庆更换为史立红,联系电话由13130851017更换为15242182222。
特此说明。
朝阳市双塔区司法局
2005年8月12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