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首次申请(20250707)
更新日期:2025-07-07 信息来源:双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 次
事项名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首次申请。
适用范围:对符合《辽宁省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办理业务。
申请条件:申请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应当先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申请材料目录:
(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
(三)生产加工者身份证明
(四)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五)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六)生产工艺流程
(七)拟生产的食品品种说明(食品名称、执行标准、散装食品配料表、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成分及含量明细表等)
(八)生产加工场所的平面图
(九)保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应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制度;批发销售记录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制度等
(十)承诺书
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均须由负责人签名,复印件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
办理基本流程:
办结时限: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提交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申请材料的受理审查。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申请者需到现场1次即可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无
结果送达:现场
监督投诉渠道: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421-2999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