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双塔区十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解决小区物业公司和开发商纠纷问题的建议》答复的函
更新日期:2025-07-02 信息来源:双塔区政务公开办 浏览:

管英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小区物业公司和开发商纠纷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纠纷问题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住宅小区数量不断增加,物业公司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问题也日益凸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物业交接不规范:个别开发商在项目竣工后,未按规定程序与物业公司进行交接,导致后期管理责任不清。

  2.遗留问题未解决: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遗留的质量问题、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问题,物业公司接手后难以处理,引发业主不满。

  3.费用分摊争议:开发商与物业公司在前期物业费、公共设施维护费用等方面存在分歧,影响小区正常运营。

  4.合同条款不明确:部分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条款模糊,导致双方权责不清,纠纷频发。

  二、区住建局采取的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已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物业交接监管:要求开发商在项目竣工后,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与物业公司进行规范交接,确保交接资料齐全、程序合法。

  2.建立纠纷调解机制:联合街道办、社区居委会等部门,及时调解物业公司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避免矛盾升级。

  3.完善合同备案制度:虽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不属于法定备案,但是区住建局明确要求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必须明确双方权责,并在我局备案,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理、可执行。

  4.强化开发商责任:目前双塔区辖区内的小区绝大多数由市直有关部门验收,所以对开发商遗留的质量问题,区住建局将尽力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配合市直部门依法处理,确保业主合法权益。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解决物业公司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问题,我局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宣传《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开发商、物业公司和业主的法律意识,促进各方依法办事。

  2.推进信息公开透明:要求开发商在销售阶段向业主公示小区规划、配套设施、物业服务标准等信息,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纠纷。

  3.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对物业公司进行信用评价,将纠纷处理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对信用不良的企业采取限制措施。

  4.探索第三方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开发商遗留问题、物业服务质量等进行评估,为纠纷调解提供客观依据。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局将以此次建议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物业公司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问题,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水平,保障业主合法权益。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朝阳市双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11日


(责任编辑:于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