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20250629)
更新日期:2025-06-29 信息来源: 浏览: 次
1.文件依据:
关于修订《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规〔2024〕8号);
第四条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
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及其他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及其他支出。
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与失业保险补贴待遇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
2.政策对象: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
3.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4.申请条件:用人单位按时发放完薪酬待遇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申请材料: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安置单位银行账户(首次申请需提交);用人单位每月提交《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申请表》及工资支付凭证。
6.办理流程:
申请→审核→发放补贴→年度公示
7.办理时限:人社部门按月接收申请
8.办理地点:朝阳市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三楼8号窗口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及时告知或电话告知
10.咨询电话:0421-3990509
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