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塔区所有经营主体注意啦!2024年度年报报送时间2025年6月30日截止
更新日期:2025-06-12 信息来源:双塔区委宣传部 浏览: 次
双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提醒,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规定,凡2024年12月31日前在双塔区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应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报送2024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各经营主体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ln.gsxt.gov.cn登录,点击“企业信息填报”模块,按照说明和提示,在线填报年报。个体工商户也可向所在地市场监管所报送纸质年度报告表。
特别提醒:报送年度报告不收取任何费用。
双塔区经营主体未报送公示上一年度报告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经营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双塔区各类市场主体年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向属地市场监督管理所咨询。
咨询电话
【双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股】2999215
【双塔区龙山市场监督管理所】2726010
【双塔区前进市场监督管理所】2857052
【双塔区光明市场监督管理所】2611051
【双塔区站南市场监督管理所】2995110
【双塔区凌河市场监督管理所】3801707
【双塔区双塔市场监督管理所】2950510
【双塔区红旗市场监督管理所】2857161
【双塔区燕北市场监督管理所】2857460
【双塔区凌风市场监督管理所】2869149
【双塔区他拉皋市场监督管理所】2576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