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双塔区2025年度中央、省、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朝双农领办发〔2025〕5号)
更新日期:2025-05-31 信息来源:双塔区乡村振兴局 浏览:

各乡镇、涉农街道,区直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将《双塔区2025年度中央、省、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下达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朝阳市双塔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8日


双塔区2025年度中央、省、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


  2025年双塔区共收到中央、省、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2722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924万元,省级衔接资金798万元,区级资金1000万元)。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省以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项目入库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使用计划

  中央财政衔接资金924万元,计划实施8个项目。

  1.公益岗工资508万元。

  2.长宝营子乡平房村百亩果园项目30万元。

  3.孙家湾镇代家店村日光温室建设项目30万元。

  4.桃花吐镇梨树沟村日光温室项目30万元。

  5.桃花吐镇坤头营子村日光温室建设项目30万元。

  6.桃花吐镇小桃村农贸市场项目30万元。

  7.桃花吐镇坤头营子村设施农业提质增效项目258.26万元。

  8.项目管理费7.74万元。

  二、省财政衔接资金使用计划

  省财政衔接资金798万元,计划实施7个项目。

  1.长宝营子乡平房村百亩果园项目50万元。

  2.孙家湾镇代家店村日光温室建设项目50万元。

  3.桃花吐镇梨树沟村日光温室项目50万元。

  4.桃花吐镇坤头营子村日光温室建设项目50万元。

  5.桃花吐镇小桃村农贸市场项目50万元。

  6.桃花吐镇坤头营子村设施农业提质增效项目542.52万元。

  7.项目管理费5.48万元。

  三、区财政衔接资金使用计划

  区财政衔接资金1000万元,计划实施17个项目。

  危房改造55万元,用于脱贫人口危房改造33户(D级11户,C级22户)。

  雨露计划13.2万元,用于脱贫人口44名中高职在读学生补助,补助标准3000元/人。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监测经费37万元,用于370名防止返贫致贫网格员补助资金,补助标准1000元/人年。

  防贫保险67.07万元(区级配套资金35万元、市级配套资金32.07万元),用于脱贫人口、监测对象6417人防贫保险费64.17万元(100元/人),管理费2.9万元。

  项目资产防御风险保险30万元。

  公益岗工资197万元。

  长宝营子乡平房村百亩果园项目20万元。

  孙家湾镇代家店村日光温室建设项目20万元。

  桃花吐镇梨树沟村日光温室项目20万元。

  桃花吐镇坤头营子村日光温室建设项目20万元。

  桃花吐镇小桃村农贸市场项目20万元。

  桃花吐镇坤头营子村设施农业提质增效项目22.8万元。

  桃花吐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125万元。

  他拉皋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125万元。

  孙家湾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125万元。

  长宝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125万元。

  项目管理费10万元。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1.各乡镇街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当年项目当年完工,下年度项目资金量以上年工程完工量安排预算,严格落实项目资金,年度内不允许结转结余。

  2.本年度项目由各乡镇街自行进行项目设计、预算、监理、招标等工作。

  3.各乡镇街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资金管理制度规定,项目实施坚决杜绝负面清单内容。

  附件:

  1.双塔区2025年度中央、省、区衔接资金使用计划表.xlsx

  2.衔接资金使用负面清单

  

附件2:

衔接资金使用负面清单

  按照国家和省资金管理制度规定、通报、核查整改等方面要求,衔接资金不得用于:

  1.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本息和垫资、监测预警工作经费、中央财政相关转移支付配套;

  2.不得用于围墙围挡、彩钢粉刷、美化亮化、门墙亭廊栏等景观类项目;

  3.不得用于维修、土地流转支出、支付中介费用;

  4.不得用于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接受临时救助类项目(低保、医保、养老保险、临时救助等综合保障措施和教育、卫生、养老服务、文化等有相应资金渠道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按原资金渠道予以支持保障);

  5.不能用于可能存在财政资金使用低效、损失浪费严重、违背农民意愿等问题的项目等。

  6.衔接资金支持的村内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要避免与其他渠道安排的资金重复。有其他明确资金来源渠道的项目,不能使用衔接资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