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区将继续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平稳有序完成招生相关工作。现就家长关心的招生政策问题进行解读:
一、招生原则
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坚持按入学年龄招生,任何学校不得因人为原因使学区内儿童提前或推迟入学。规范招生行为,坚持按学区招生,严格控制以各种名义变相择校现象。坚持按计划招生,严格控制班额。重点关注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高度重视学区内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的入学情况。
二、入学条件
1.2019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年满六周岁;
2.适龄儿童本人及法定监护人均为双塔城区常住户口(不含四个乡镇)。
3.适龄儿童随法定监护人在规定学区内拥有自有住房(房产证或附有网签备案书的购房合同原件及房款发票原件、同一住址近期2-3月水电气票据)。
三、入学批次
我区严格执行按学区招生政策,根据学区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证等情况,按计划分批次招收入学,共分为四个批次和两类特殊情况,四个批次依次为:第1批次指房户一致的适龄儿童;第2批次指有本学区房产、户籍非本学区但属于双塔城区的适龄儿童;第3批次指使用祖辈房产入学的适龄儿童;第4批次指有学区房产、户籍非双塔城区的适龄儿童。其中1-3批次的房产和户籍都要求在2025年5月1日前取得,第4批次房产为2025年5月1日前取得,户籍不限日期。两类特殊情况分别指具有双塔城区常住户口、监护人无房证的适龄儿童;外来务工及创业人员子女。有户无房类特殊情况要求户籍迁入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前,含31日。
四、超出学区招生计划儿童安置办法
如果所在学区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学校要将学区内超出计划的各批次报名人数统计完整,然后由教育局选定学校将超出计划的整个批次进行电脑派位。
五、外来务工及创业人员子女报名要件
外来务工及创业人员子女不包含我区四个乡镇、龙城区及朝阳县柳城镇户籍的人员。此类儿童在我区报名入学需提供以下要件:
1.学生的原籍户口簿;
2.起租日期满6个月以上的租房合同;
3.居住证明(由公安机关或社区出具,并签字、盖章);
4.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双塔城区内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在双塔城区内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
六、两类特殊情况子女入学安置办法
2022年8月31日(含)前户籍已迁入双塔区,法定监护人无房证的适龄儿童,根据各校招生情况,通过电脑派位进行安置。
外来务工及创业人员子女,将根据相关政策及城区学校班额实际情况,指定学校进行派位安置。此两类儿童一经派位安置入学,城区学校间不再办理转学。当法定监护人拥有自有住房后,二年级方可办理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