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策解读
更新日期:2025-05-19 信息来源:双塔区政务公开办 浏览: 次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表现,做到言行一致,信守承诺是每个公民的基本道德底线,是每个公民的基本责任和义务,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一、在诚信守法中,哪些行为会纳入个人不良征信记录?
1.如酒驾、肇事逃逸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2.房贷、车贷等按揭贷款没有及时按期还款;3.水、电、燃气、物业费等不按时缴纳;4.个人信用卡出现套现、透支消费;5.为第三方提供贷款担保时,第三方没有按时还贷;6.被别人冒用身份证件产生欠费信息记录等都会影响个人的信用记录,这些产生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将列入失信“黑名单”。
二、如果个人信用被纳入失信“黑名单”会怎样?
1.个人信用纳入失信“黑名单”会被限制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重要职务;2.限制子女招录、聘用为公职人员;3.贷款遭拒;4.限制出境、购买不动产、乘坐飞机、高铁、入住星级酒店等高消费。
三、企业如果被纳入“红黑名单”,会对企业产生什么影响?
如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将享受多种激励措施:如:1.行政审批享受绿色通道;2.在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各类资金,政府优惠政策优先考虑;3.融资信贷领域给予优惠和便利等。反之,企业如果被纳入失信黑名单,将受到多方面限制和惩戒,如在争取上级政策、资金,银行贷款扶持等方面都会受到影响。
再次倡导广大公民和企业家朋友们要树立诚信观念,要做到言行一致,信守承诺,不撒谎、不欺诈、不虚假宣传。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积极践行诚信守法。通过自己的言行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让我们携手共进,积极践行诚实守信传统美德,构建一个文明、诚信、法治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