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塔区公益性岗位申请政策解读
更新日期:2025-05-16 信息来源:双塔区政务公开办 浏览:


  公益性岗位是双塔区政府为帮扶就业困难群体,通过开发公共服务类岗位促进就业、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由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旨在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参照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相关政策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具有“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的显著特征。岗位安置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切实发挥帮扶就业、服务社会的公益属性。

  所有经政府批准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均由我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统一管理,并按照《朝阳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安置或招用。目前符合公益性岗位上岗条件的人员共十一类:

  (一)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三)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

  (四)残疾人;

  (五)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六)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

  (七)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

  (八)烈属;

  (九)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脱贫劳动力和农村低收入劳动力;

  (十)参照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有关政策人员;

  (十一)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具备招用条件的人员,可以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上岗申请,我们将根据申请人员实际和用人单位需求,通过面试、政审、体检等形式,确定录用并予以公示。

  如需了解公益性岗位详情,可拨打服务电话:0421-3990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