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2020—2025年)》,做好我区保护性耕作实施工作,促进黑土地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根据《朝阳市农业农村局 朝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朝阳市2025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朝农机发〔2025〕32号)精神,双塔区人民政府制定了《双塔区2025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双塔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4日
双塔区2025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2020—2025年)》,高质量完成2025年度保护性耕作目标任务,按照《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实施指导意见》和《辽宁省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5年)》要求,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印发〈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技术指引(2025版)〉的函》和《辽宁省2025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朝阳市2025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黑土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要求,持续推动保护性耕作与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紧密结合,引导实施主体在稳产增产前提下稳步有序提升实施过程中技术应用规范性和到位率。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循序渐进的原则,通过政府与市场两端发力,强化组织领导和政策引导,农机与农艺深度融合,科技支撑与主体培育并重,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并举,稳产丰产与节本增效兼顾,紧盯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重要任务,强化实施效果跟踪监测,采取有力措施提升实施质量,持续增强黑土地保护效果,如期完成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目标任务。
二、目标任务和实施区域
全区保护性耕作任务面积3万亩,计划全区4个乡镇推进保护性耕作(见附件1)、鼓励各乡(镇)在计划任务面积基础上增加实施面积,加大推广力度,不断扩大辐射带动面积。以玉米为重点,兼顾大豆、杂粮、杂豆、油菜、麦类、花生等作物,在全区适宜区域稳步有序扩大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
三、主要技术要求
(一)技术质量要求
行动计划明确的保护性耕作是指以农作物秸秆覆盖还田、免(少)耕播种为主要内容的现代耕作技术。符合行动计划技术要求的保护性耕作应在地表有一定量秸秆或根茬(以下简称“秸秆”)覆盖,且进行免(少)耕播种作业。免耕播种是指前茬作物收获后至当季作物播种作业完成,除深松作业和播种开沟作业动土外,没有任何其他形式的动土作业;少耕播种是指在播种作业前或播种作业时采取条耕(旋)、浅耕、灭茬或耙(碎)混等方式进行耕整地或秸秆处理作业,少耕播种方式土壤耕作强度低于传统耕作方式。
(二)主推技术模式
保护性耕作的秸秆覆盖还田环节按照播种前秸秆覆盖地表程度可分为三种类型,第一档是秸秆少量覆盖还田,收获后地表留有根茬,秸秆覆盖率在30%以内;第二档是秸秆部分覆盖还田,秸秆覆盖率在30%-60%之间;第三档是秸秆大量覆盖还田,秸秆覆盖率达到60%及以上。根据秸秆覆盖地表程度和地理特点,我区结合土壤类型、降雨量、积温和经营规模等情况,主要推广两种技术类型的2种技术模式。
1.秸秆部分覆盖还田免(少)耕播种技术类型
秸秆部分覆盖还田少耕播种。上茬作物收获时,秸秆粉碎后直接还田,地表覆盖部分秸秆,丘陵坡耕地也可整秆覆盖地表越冬。秋季秸秆还田后或春季播种前对播种带上面的秸秆或根茬进行简单处理后,进行少耕播种作业;也可进行苗带整地播种联合作业。丘陵坡耕地可采用满足作业要求的小型机具进行少耕播种作业。
2.秸秆少量覆盖还田免(少)耕播种技术类型
秸秆少量覆盖还田少耕播种。上茬作物收获后地表留有根茬,秋季秸秆还田后或春季播种前对播种带上面的根茬进行简单处理后,进行少耕播种作业;也可进行苗带整地播种联合作业。丘陵坡耕地可采用满足作业要求的小型机具进行少耕播种作业。
(三)配合大面积提升单产技术要求
保护性耕作主推技术模式要体现大面积提升单产的工作要求。要以合理密植为方向,将免(少)耕播种与浅埋滴灌、水肥一体化、苗期深松、分层分次施肥、一喷多促、构建合理耕层等提单产技术集成配套,努力强化保护性耕作在单产提升方面的效果。做好当年保护性耕作的同时,要探索轮耕制度的实施,建立少耕、免耕交替,定期深松的轮耕沃土养地制度,实现黑土地“保养用”协调可持续发展。
1.对于干旱半干旱区,可在秸秆大量覆盖条件下进行免耕播种,必要时也可进行少耕播种。对于冬春季强风沙地区,可采取留高茬(25cm左右)并保留部分秸秆(秸秆可不粉碎)方式,或秸秆整秆覆盖方式,并采用免耕播种方式。
2.对于冷凉地区、土壤黏重区、低洼易涝区和丘陵半山区域,可采取条耕、秸秆覆盖垄作、灭茬、浅耕、耙(碎)混等耕整地方式配套苗期深松、秸秆归行等措施的技术模式,以提高地温,确保出苗质量。
3.对于秸秆量过大的区域,可采取宽窄行种植或比空种植方式,并对秸秆实行部分离田处理或归行处理后,再进行免耕播种或条耕播种。风蚀较轻的地区,可对秸秆进行粉碎处理。
4.对于农牧交错带等秸秆饲用需求大的区域,应兼顾种养业协调发展,可采取秸秆部分离田处理方式,但应留高茬(25cm左右)并保留一定秸秆覆盖地表,再进行免(少)耕播种。
四、扶持政策
(一)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实施保护性耕作作业的农机合作社、农机户、家庭农场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愿实施保护性耕作的土地经营者(以下简称“实施主体”)。
(二)资金支持
通过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专项(黑土地保护方向)安排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保护性耕作作业补助和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建设。
(三)实行差异化作业补助
为有效提高补助资金引导作用,鼓励增加地表秸秆覆盖量,引导保护性耕作向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实施效果,2025年我区全面推行保护性耕作差异化作业补助。前茬作物为玉米时,差异化补助按照播种前秸秆覆盖地表程度分为3档,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原则上第一档(秸秆少量覆盖还田)标准对应作业补助不高于35元/亩,第二档(秸秆部分覆盖还田)50元/亩,第三档(秸秆大量覆盖还田)90元/亩。前茬为大豆、杂粮、杂豆、花生等作物时,参照玉米明确各档秸秆覆盖具体要求,实施差异化补助,作业补助具体标准不高于玉米的各档作业补助标准。行动计划实施收官之年各乡(镇)要保持工作定力,坚持以提升实施质量为重点。在稳定一般性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的基础上,通过差异化补助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引导高质量保护性耕作面积增加,做到“高质多补”;要注重带动效应,推动辐射带动面积持续增加。高质量保护性耕作应做到“多覆盖、少动土”,尽可能增加秸秆覆盖,减少土壤扰动。
五、实施程序
(一)任务落实
保护性耕作实施周期一般从前茬作物收获后秸秆处理开始,重点环节包括前茬作物秸秆处理和当季作物免(少)耕播种。区农业农村局结合上级下达任务面积在保护性耕作实施前落实到具体实施主体、农户和地块,以便实施主体提前选定科学合理的秸秆处理方式。
(二)核实验收
1.全面核实验收。区农业农村局制定具体的核实验收工作方案,明确作业质量标准和方法要求,在春季播种结束后,组织开展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全面核实验收。保护性耕作作业后能否达到补助标准以及差异化补助的档次,依据秸秆覆盖率来确定。鉴于目前播种机作业时前置摄像头测定秸秆覆盖率技术已较为成熟且易于实现,2025年仍采用播种作业前秸秆覆盖率作为补助判定主要标准。直接进行免(少)耕播种作业的,采用播种机上安装的信息化监测系统采集的秸秆覆盖率和作业面积为判定依据;播种前进行春季秸秆归行、深松、少耕等符合保护性耕作技术要求处理的,可在相应作业机具上安装保护性耕作信息化监测系统采集秸秆覆盖率和作业面积,与免(少)耕播种作业时所采集的秸秆覆盖率和作业面积进行综合判定。实施主体作业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应主动向区农机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有关验收申请材料,内容包括:实施主体在自有耕地或流转耕地实施作业的,应具有自有耕地或流转耕地的有效凭证;实施代耕代种作业的,代耕代种对象应对实施主体实施的作业面积、作业质量等情况以有效方式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等。验收申请材料不齐全、不完整、不规范、不按时的,区农机主管部门不予组织核实验收。
2.确保监管质量。我区按照上级对监测设备及平台建设要求,全区持续提高信息化作业监测设备安装比例,将其作为作业补助核实验收判定的主要依据,进一步提升信息化作业监测设备判定标准的一致性和核验工作的高效性。统一作业监测平台并实现作业监测设备全接入,统一作业效果判定算法,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监测系统须具备作业面积、地表秸秆覆盖率实时采集及数据储存、实时上传、分档统计和文档输出等功能,并确保数据完整存储。监测系统生产企业须具备国家规定的生产、销售资质,及时提供有效的售后服务。
(三)资金兑付
补助资金实行“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区农机主管部门组织完成项目核查验收后,通过互联网、公示栏等渠道,对实施主体享受补助的,全面公开补助对象名称、作业面积、补助标准所属档次、作业地点、补助资金、作业面积判定方式等信息,经公示无异议后,区农机主管部门履行相关手续提出资金兑付申请,区财政部门按程序及时足额兑付补助资金。
六、实施进度
(一)2025年春播前,组织落实保护性耕作实施区域、面积等相关准备工作。
(二)2025年4月30日前,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完成作业合同和高标准应用基地合同签订,组织开展保护性耕作作业机具配备、检修调试、远程监测终端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
(三)2025年8月31日前,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春季免(少)耕播种作业,完成作业补助项目验收、高标准应用基地项目建设和验收工作,农机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报送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和资金执行情况。
(四)2025年9月30日前,区财政部门完成作业补助和高标准应用基地建设项目资金兑付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分管负责同志牵头的推进行动领导小组,建立政府主导、上下联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各相关部门和乡村要务实解决秸秆留地难等保护性耕作提质扩面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切实平衡好秸秆留地覆盖保土需要和秸秆饲用等需求矛盾。
(二)加强政策协同。加强与黑土地保护工程、秸秆综合利用等有关政策的衔接配合,与农机深松整地、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项目接续实施,推动政策同向用力、整体联动,厘清不同政策实施边界和范围,适宜区域要严格按照行动计划明确的保护性耕作定义开展技术推广应用。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导向作用,提高高性能免耕播种机补贴标准,实行优机优补,为保护性耕作推广应用提供装备保障。
(三)加强技术服务。区农业农村局设立保护性耕作专家指导组,加强调查研究,根据技术装备进步和各地实际应用情况,及时修订年度技术指引或技术模式,加强农机农艺融合,合理衔接前后作业环节技术应用。鼓励同一地块技术应用连续实施,提升实施质量和实施效果。要不断壮大农机作业服务主体,鼓励服务组织跨区开展作业,提高机具装备使用效率,扩大技术应用面积。
(四)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各环节风险防控,严格实施过程管理,坚决防止虚报补助作业面积、降低作业标准、套取补助资金等问题发生。切实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规范补助资金使用方向,确保专款专用,补助资金要及时足额拨付,杜绝任何形式的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对于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现场讲座等线上线下手段,多渠道制作传播保护性耕作短视频、明白纸、手册,持续深入开展科普宣传和政策宣讲,做到实施区域全覆盖,凝聚社会共识。要注重总结宣传行动计划实施中的基层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标杆引领,特别是要推出一批为保护性耕作推广做出重要贡献的一线业务骨干以及规范应用保护性耕作成效突出、带动效果明显的基层实施主体,通过典型推介、先锋人物风采展示等多种形式,扩大宣传效果,营造比学赶超推广保护性耕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
1.2025年全区保护性耕作指导性计划表
2.双塔区2025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3.双塔区保护性耕作专家指导组成员名单
附件1:
2025年全区保护性耕作指导性计划表
单位:万亩
地区 |
计划面积 |
全区合计 |
3 |
他拉皋镇 |
0.7 |
桃花吐镇 |
1.2 |
孙家湾镇 |
1 |
长宝乡 |
0.1 |
附件2:
双塔区2025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刘治国 双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冯海波 双塔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胡跃辉 双塔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孙宏利 双塔区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刘明辉 双塔区农业农村局农机办负责人
李 茗 双塔区财政局农财股股长
宋晓霞 双塔区农业农村局农机办科员
牟 明 双塔区农业农村局能源办负责人
双塔区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双塔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胡跃辉兼任。
附件3:
双塔区保护性耕作技术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明辉 农机专业指导员
成 员:宋晓霞 农机专业指导员
张 涛 农学专业指导员
牟 明 农学专业指导员
赵昕欣 农学专业指导员
吴瑞轩 农学专业指导员
殷亚梅 农学专业指导员
区农业农村局设立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技术小组,协助开展保护性耕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