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场地补贴
更新日期:2025-05-05 信息来源:双塔区数据局 浏览: 次
创业场地补贴。
适用对象:在朝阳地区登记注册没有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租赁场地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以下人员: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
适用条件及补贴标准:申请人向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并持相关材料到所在地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初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申请人的身份和创业经营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审核合格后公示拟补贴对象和金额。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补贴支付。补贴标准根据实际租赁期限相应给予每月400元的创业场地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实际年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据实补贴。
政策来源:《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朝阳市教育局 朝阳市财政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朝人社发〔2024〕23号)
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21-399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