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认定为“瞪羚”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和省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给予的资金奖励
更新日期:2025-05-05 信息来源:双塔区数据局 浏览: 次
对新认定为“瞪羚”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认定的省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
政策来源:《朝阳市双塔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塔区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奖补工作方案(暂行)〉的通知》(朝双委办发〔2024〕7号)
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双塔区科技局,0421-2855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