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双塔区教育局
更新日期:2025-02-28 信息来源:双塔区教育局 浏览:

  朝阳市双塔区教育局、中共朝阳市双塔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区属学校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做好涉及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等工作。

  (三)负责全区教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

  (四)负责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监测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我区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基建投资的政策,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统筹管理全区教育行业扶贫工作。

  (五)负责统筹全区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管理和指导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工作,组织选定基础教育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教材。负责拟订基础教育政策和教学指导文件。

  (六)拟订语言文字工作政策,编制全区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统筹管理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八)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做好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

  (九)承担全区教育督导实施工作,开展教育评估监测,承担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德育、智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美育、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和学校安全工作。

  (十一)推进全区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二)负责推进全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全区各类高、中等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教育学籍管理。执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创业政策。

  (十三)统筹管理全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出国留学、来华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境外办学、教育系统引进国外智力的管理,组织协调开展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十四)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稳定工作、干部教育工作和统战、群团工作。负责区属学校党的建设、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统战工作。按分工负责区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管理区属学校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分工。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区教育局等部门拟订。

  2.与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区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分工。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区行政审批局)负责经省、市政府批准的集中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相关工作。区教育局负责相关行政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两部门要建立审批、监管信息交换工作机制,确保审批监管无缝衔接。


  办公地址: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二段68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联系方式:0421-2850036

  负责人姓名及职务:牟  娟  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