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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家长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的一封信
更新日期:2024-01-11 信息来源:双塔区委宣传部 浏览:

尊敬的家长: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双塔区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既事关教育发展大局,也事关您孩子健康成长,需要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家长与社会的共同参与。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我区虽然一直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但仍有个别机构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为谋取经济利益,无资质开展培训、违规办学。区教育局在此温馨提示广大家长朋友:

  一、谨慎选择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是满足孩子选择性学习需求,培育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个性化成长的选择,但更应该理性选择。建议您在选择培训机构时要注意查看该机构师资是否达标、是否“证照齐全”,即看培训机构是否具有审批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或者区民政局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为保障您及孩子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在选择机构时索看缴纳风险保证金凭证,不选择无证、无照的校外培训黑机构。

  二、警惕缴费优惠陷阱

  根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应当实行明码标价,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为防止发生“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切勿把资金转入资金监管专户以外的任何账户。一次性缴纳不超过3个月或累计60课时的培训费用,一次性缴费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以各种优惠、折扣、送课等方式诱导缴纳超标超期费用的,家长应当理性拒绝。以防止经营者卷款跑路、退费难等潜在风险。

  三、依法签订培训合同

  家长应当主动要求和校外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对合同中约定的培训项目内容和质量标准,培训期限和时间安排(每日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退费标准与办法等,要逐项逐条审阅确认,索取与培训机构名称一致的发票。尤其要细看校外培训机构提供的格式合同是否具有“霸王”条款。

  四、依法依规进行维权

  理性维护自身权益,校外培训属市场行为,须自行承担潜在的培训风险。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在家长与从事教育培训的机构发生纠纷时,建议您第一时间与该机构协商解决或与相关主管部门取得联系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功,建议家长采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端正孩子成才理念

  学生学习的主阵地在校内、主渠道在课堂。希望各位家长坚持正确的成才理念,尊重孩子的个性差异和禀赋特质,科学合理安排孩子课余时间学习和生活,促进孩子身心健康成长。在此,区教育局呼吁各位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成才观念,不盲目攀比,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着眼于培养有利于孩子全面发展、终身发展的综合素质。

  现对全区证照齐全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公告。您若发现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照,擅自开展校外培训、参与或组织中小学招生、聘请中小学在职教师等,请向双塔区教育局举报,电话:2850062;对校外培训机构在收费、广告宣传、反垄断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行为,请向双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2999233。请您积极配合,感谢您的大力支持。为巩固和深化我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效凝心聚力,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共同撑起一方教育晴空。


  双塔区教育局

  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