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双塔区桃花吐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乡村振兴、文化旅游、教育、卫生健康、社会综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
(二)双塔区桃花吐镇人民政府负责本单位财务决算
(三)双塔区桃花吐镇中心校负责本单位财务决算
(四)朝阳市第二十二中学负责本单位财务决算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塔区桃花吐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双塔区桃花吐镇人民政府本级
2. 双塔区桃花吐镇中心校
3. 朝阳市第二十二中学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387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87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77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948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衔接乡村振兴资金;二是省级衔接乡村振兴资金。
(二)支出总计387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59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5万元。
2.项目支出127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3%。主要包括一事一议、人居环境、美丽乡村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322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衔接乡村振兴资金;二是省级衔接乡村振兴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8万元,项目支出127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2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衔接乡村振兴资金;二是省级衔接乡村振兴资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7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0万元,占17%。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0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60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教育支出2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加油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增加66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补2021年村级运转经费、村级党建经费、疫情防控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水利、农业用车。
(三)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9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9个,涉及资金12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278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95%,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桃花吐镇人民政府96分;桃花吐镇中心校79.12分;朝阳市第二十二中学77.19分。
组织对3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278万元,自评平均分96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中央衔接乡村振兴”“省级衔接乡村振兴”“农村教师差异化补助”等9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9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27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进行和运转正常。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省直部门决算中反映桃莱线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建设资金、桃花吐镇高速周边环境整治等9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扶贫公益岗工资”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9万元,执行数为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村级正常运转;二是促进乡村振兴发展。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部门评价结果。
4.财政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