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朝阳市双塔区委宣传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
更新日期:2023-08-20 信息来源:双塔区财政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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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区委宣传部是区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制订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开展全区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

  (二)规划组织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区直各新闻单位工作,组织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制订我区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组织协调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扫黄打非”工作。指导协调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负责管理电影行政事务、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指导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全区内外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研究掌握宣传舆情动态。制订全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督查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指导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开展国防教育工作。对外宣传工作,制订我区对外宣传工作总体规划。负责联系外地新闻管理机构、主要媒体和智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地来访记者采访事务方面的工作。承担区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区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的新闻发布工作,制订全区重大问题对外宣传口径。负责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制订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重大主题宣讲,对全区党员干部群众进行经常性的形势政策教育工作。对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方面的工作实施政策上的指导。归口领导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双塔消息社。代管区社科联、区文联、区作协。领导和管理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区委宣传部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区委宣传部部门本级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581.5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81.5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5.6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5.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87.61万元,增长(降低)17.74%,主要原因:工作任务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支出总计581.5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42.4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3.2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0.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1.4万元。

  2.项目支出39.1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73%。主要包括农村电影放映、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83.05万元,增长16.66%,主要原因:工作任务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本年度无结转和结余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81.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2.42万元,项目支出39.1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3.05万元,增长16.66%,主要原因:工作任务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5.6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8.52元,占88.3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3.21万元,占5.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5万元,占2.79%;卫生健康支出7.07万元,占1.23%;住房保障支出10.77万元,占1.87%。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8.52万元,具体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08.52万元,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工作任务增加,日常办公费用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9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6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2%,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全年预算的82%,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比上年减少0.28万元,下降14.57%,主要是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4万元,主要用于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2.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1.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5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1.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增加86.41万元,增长32.61%,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1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39.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3.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5.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4.72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14万元,自评平均分94.72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39.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3.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5.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无

  3.部门评价结果。

  按照账务等相关制度执行,加强预算资金管理,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

  4.财政评价结果。

  建议继续全额安排。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委宣传部.xlsx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委宣传部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