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朝阳市双塔区委统战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
更新日期:2023-08-20 信息来源:双塔区财政局 浏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区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区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各民主党派市委、区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区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拟订全区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5)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6)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和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协调处理民族和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根据分工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7)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8)参与拟订、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9)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海外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联系香港、澳门、台湾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调研,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

  (10)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以及区委关于侨务工作的决定,调查研究我区有关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等工作,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11)指导全区统一战线工作。受区委委托,领导区工商业联合会党组,指导区工商业联合会工作。代管区归国华侨联合会。

  (1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

  (13)起草民族宗教规范性文件,负责民族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14)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承办区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组织指导民族自治地方重大庆典活动,协调推动城市民族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15)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依法做好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16)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参与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分配和管理,组织协调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的生产,参与协调推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脱贫攻坚、科技发展、科普工作、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合作工作。

  (17)参与推进少数民族文化、卫生、体育、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工作,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少数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18)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负责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19)指导宗教团体依法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办好宗教院校,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20)提出协调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指导乡镇(街道)宗教工作,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应急维稳等工作。

  (21)协调有关部门管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

  (22)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宗教界代表人士推荐工作,组织做好相关培训工作,承担区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3)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朝阳市双塔区委统战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91.2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91.2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2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49.22万元,增长34.66%,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二)支出总计191.2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80.9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4.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3.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93万元。

  2.项目支出10.2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2%。主要包括民族宗教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3.73万元,增长30.4%,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主要是0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1.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95万元,项目支出10.2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9.22万元,增长34.66%,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2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54万元,占84.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2万元,占6.86%;卫生健康支出6.51万元,占3.48%;住房保障支出9.16万元,占5.23%。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54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53.34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行政单位离退休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9.1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3.0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0.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4.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6.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9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减少1.02万元,降低12%,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3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112.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12.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7.6分。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无

  3.部门评价结果。

  按照财务等相关制度执行,加强预算资金管理,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

  4.财政评价结果。

  建议继续全额安排。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中共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委统战部.xlsx

    中共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委统战部绩效目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