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双塔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强新就业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建议的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更新日期:2023-07-11 信息来源:双塔区政务公开办 浏览:

王帅奇委员: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新就业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企业用工事实和劳动管理程序,综合考虑新就业平台劳动者对工作时间及工作量的自主决定程度、劳动过程受管理控制程度、是否需要遵守有关工作规则和劳动纪律及奖惩办法、工作的持续性、能否决定或者改变交易价格等因素,与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与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

  平台企业采取合作用工方式,由平台用工企业招用劳动者及组织提供平台网约服务的,可与平台用工合作企业就业保障劳动者权益签订专项协议或者合作协议中明确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平台企业与不完全符合确定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可以在劳动者注册平台个人账户时订立,也可以在劳动者执行工作任务前订立。企业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订单推送与确认、报酬、服务时间与休息、职业保障以及协议的变更、解除和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事项。


  朝阳市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5日


(责任编辑:李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