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双塔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规范物业管理的建议》答复的函
更新日期:2023-07-11 信息来源:双塔区政务公开办 浏览:

纪树广代表: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物业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2017年以后,国家取消了物业服务行业的资质等级制度,导致物业企业注册门槛低,且不需要通过住建部门就可以注册成立物业企业,导致物业行业中存在对自身应掌握的知识、技能淡薄,无法正确履行自身义务,加之媒体(网络自媒体)没有正确的引导,导致物业与业主误会、矛盾不断增加,对此区住建局物业办正在积极联系专业的讲师,计划每年分别对物业企业、街道(社区)开展一次物业行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意在提高辖区物业企业对相关法律知识的掌握,提高服务水平,辖区街道、社区进一步明确自身在物业管理中的位置,明确自身职责。

  2、《辽宁省住宅物业星际服务标准》工作已经开展,但在贯彻执行过程中文件要求与双塔区工作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差距,区住建局与朝阳市物业行业协会就双塔区实际情况联合展开调研,计划制定符合本辖区工作实际的物业企业服务标准,指导市物业行业协会出台具体服务标准并全面推广执行。

  3、2021年5月份朝阳市住建局制定出台《朝阳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区住建局已经文件内容向辖区企业贯彻落实,要求辖区各企业依据文件内容开展工作,2022年9月份朝阳市住建局下发关于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辖区住建部门开展物业企业信用考核工作,2023年区住建局将积极按照文件要求对辖区企业进行考核评价,认真落实此项工作,维护辖区业主合法权益。

  4、区住建局物业办利用微信建立双塔区物业企业工作交流群,目的随时掌握各企业工作开展情况,对突发性临时工作随时与企业交流部署;区住建局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智慧型物业为目标,经市、区住建部门及辖区物业企业的努力,2021年至今朝阳市金泰物业公司、朝阳品优物业公司等多家企业先后被评选为“辽宁省物业服务标杆企业”的称号,全面提升辖区物业企业服务意识,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全力打造“质价相符”的服务企业。

  5、按照〔2018〕62号《朝阳市前期物业收费管理办法》配合区发改部门对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进行定价,督促物业企业依法、依规收费。

  6、物业服务合同、投诉举报电话公示。一是引导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认识,明明白白消费,同时提升业主“花钱买服务”的意识;举报电话公示引导业主对物业管理部门的认知,避免维权时发生不知道该找谁,从而出现的上访事件增多。


  朝阳市双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