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轻工产业园规划2023年—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更新日期:2023-06-05 信息来源:朝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产业园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现对朝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轻工产业园规划2023年—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名称及简要介绍

  规划名称:朝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轻工产业园规划2023年—2035年

  规划概况:朝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轻工产业园规划总用地面积约59.68公顷(约895亩)。规划范围北至临山中路、迎宾路,东至中兴大街,南至朝凌高铁客运专线,西至安定一街东侧河道。

  规划定位:朝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轻工产业园以酒、饮料制造业为主,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等轻工行业为辅,集产品研发、加工制造、市场交易等多功能为一体的轻工产业集聚区。

  二、规划实施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朝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惠忠利

  联系方式:13842111555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辽宁京盛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东湖街20号(1-4-6)

  联系人:王微

  联系方式:16604211678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主要工作程序

  对产业园区进行环境现状调查,分析规划方案,结合公众意见得出结论。

  (2)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现状调查、规划方案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规划环境减缓措施、环境承载力分析、规划环评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针对规划区环境现状及规划内容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并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的链接网络为: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AeI_CB1I6o83ezYI2V3qw?pwd=9opo,提取码:9opo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若您对规划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反馈规划实施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